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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收运处置餐厨垃圾须签订责任书

   2016-03-25 石家庄日报 3230
核心提示:在餐厨垃圾的收运处置中,收运处置单位和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必须签订责任书和合同书。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相关通知,进一步规范

在餐厨垃圾的收运处置中,收运处置单位和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必须签订责任书和合同书。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相关通知,进一步规范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工作,杜绝因餐厨垃圾造成的饮食污染。

餐厨垃圾收运和处置是城市垃圾处理工作中的难点和重点。为进一步规范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行为,防止餐厨垃圾对环境造成污染,石家庄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下发了《关于加强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和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单位,要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责任书和收运处置合同书。其中,责任书内容包括:监管单位、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单位和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具体责任、义务以及相关违约责任。“合同书”内容包括: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的具体时间、方法、要求以及相关权利义务规定。

在餐厨垃圾的收运处置工作中,要按照集中收运、统一处置的原则进行。餐厨垃圾收运单位要向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发放餐厨垃圾专用收集容器,用于餐厨垃圾的收集和存放。餐厨垃圾收运单位要配备餐厨垃圾专用收集车,对城区内餐厨垃圾进行全天候、全覆盖收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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