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佛山顺德对外公布《顺德区智能制造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采取“事后扶持”“事后补贴”和政策性金融产品的方式,支持企业实施智能制造、两化融合和机器代人,扶持工业及服务机器人企业、智能制造集成企业、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发展,其中从研发端对智能制造相关企业进行重点扶持,机器人研发生产企业每年最高补助100万元。
据悉,智能制造专项资金来源于区财政每年预算安排的区经济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或区拨改投(贷)资金。采用无偿资助、政策性金融产品等扶持方式给予项目资金支持。针对区内实施机器代人和智能制造提升改造的项目,通过技术改造核准(或备案)且当年设备(系统)购置总金额超过50万元的,给予设备(系统)购置总金额10%的补助;支持区内企业采购顺德区企业提供的装备、解决方案或集成服务,项目所购设备(系统)中顺德企业产的设备(系统)金额超过50%的,给予设备(系统)购置总金额15%的补助。
除了对销售端的奖补外,本次出台的方案还注重对研发端扶持。如对通过专家评审、符合条件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示范项目,按照单个示范项目上年度市场销售价(以对应的发票与合同为准)给予研发生产单位20%的项目研发补助,单个项目研发补助 最 高不超过50万元;对在顺德登记注册,并在顺德设有相应的研发和生产基地的工业机器人、高端服务机器人及机器人关键零部件(包括减速器、控制器等)研发生产企业给予产品研发经费补助。按照企业该产品年度销售额的10%给予研发经费补助,每个企业每年 最 高补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同一个企业享受补助不超过3年。
此外,对于评为国 家 级、省级、市级智能制造(两化融合)示范的企业或项目,顺德还将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