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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市获欧洲投资银行4000万欧元贷款用于节能改造

   2016-03-28 新疆乌鲁木齐党建网2820
核心提示:3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获悉,乌鲁木齐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获欧洲投资银行4000万欧元贷款支持。此笔贷款来源于今年年初,自治区

3月24日,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获悉,乌鲁木齐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获欧洲投资银行4000万欧元贷款支持。

此笔贷款来源于今年年初,自治区人民政府与财政部签署了欧洲投资银行贷款乌鲁木齐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程项目《转贷协议》。

据了解,该项目计划总投资6.9627亿元,其中申请利用欧洲投资银行贷款40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2.7122亿元),国内资金配套4.2505亿元。项目计划在2016~2020年五年内,完成约160个项目、共113.7万平方米的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包括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室内供热系统节能改造、通风及空气调节系统、加装热计量表及电气系统的节能改造等。

乌鲁木齐市非节能建筑主要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修建,目前已出现外墙风化剥落,窗户封闭不严、冬季采暖期房屋不热等问题。

从2005年起,乌鲁木齐市在全国率先推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十二五”期间,乌市已累计完成5889.96万平方米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示范项目,一方面对老建筑“穿衣戴帽”,另一方面实施热计量改造,按需取热。

今年,乌鲁木齐计划完成504万平方米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十三五”末将完成10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

使用欧洲投资银行贷款,偿还期为20年,其中含4年宽限期,享受进口设备免税优惠政策。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是指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建筑的围护结构、供热系统、采暖制冷系统、照明设备和热水供应设施等实施节能改造的活动。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主要内容

●外墙、屋面、外门窗等围护结构的保温改造

●采暖系统分户供热计量及分室温度调控的改造

●热源(锅炉房或热力站)和供热管网的节能改造

●涉及建筑物修缮、功能改善和采用可再生能源等的综合节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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