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第一批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成果进行热点信息发布。
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如何实现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对正在落实的电力体制改革而言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有怎样的意义呢?对此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刘树杰做出以下回复。
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和以往电价管理方式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刘树杰:第一点不同在于我们国家过去没有独立的输配电价,现在只有上网电价(就是发电厂卖电的价格),还有终端销售电价(也就是卖给终端用户的价格)这两种,现在厂网分开了,输配的费用一般要占到终端用户平均电价的三分之一以上,这么大一笔支出过去是没有进行管制的,这对用户影响是很大的。
第二点,在厂网分开以后,电网公司是一个独立的运行主体,它应该有独立的收入,这样才可以持续运营,如果没有可持续的收入,那它的收益就要完全取决于卖电。独立的收入应该和独立的成本相匹配,这样电网公司收入才能稳定,不会随着市场的波动而波动。
再一点,现在搞竞争性电力市场,就是电改“9号文”提出的“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发电企业和用户之间交易不再需要电网,电网要提供通道。就像我们买山东大白菜,从山东到北京有路费、要雇车辆,中间环节多少钱你得确定,如果不确定那么就不知道白菜卖到哪里,从用户来讲,我到哪去买白菜,买谁的?
没有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未来保护消费者权益或者电网可持续运营,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建立都会有困难。
现在输配电价试点最大不同在哪些方面?
刘树杰:最大的不同在于输配电价试点基于现代监管理念和方法,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监管方式。
第一,平均价格和总收入的监管,电网公司的输配服务一年之内应该拿到多少?一部分叫会计成本,另一部分叫使用资本的成本。过去按照会计准则:固定资产、折旧、运行维护费等核算。从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企业效率出发就涉及到“有效资产”的监管,电网的投资一定要为消费者供电相关,监管重点在电网的投入能不能提高供电数量,能不能让用户用电更可靠?这叫有效资产。以往花了钱就能进入成本,但是在现在的输配电价监管下是不可以的。
成本约束是怎么实现的呢?
刘树杰:这是一个系统工程,电价的主管部门严格审核各项成本支出是很必要的,但是仍一些基础制度需要进一步建立,原来通用的会计准则是不太适应的,例如,买个凳子最后都要批准,成本项目的设置就是要方便监管,不能用过去防止偷税漏税的方式。
第二点就是投资,像电网这种行业变动成本很少,投资的效率高低对电价起到关键作用,如何协调电价的监管和投资的监管,这两者密切相连,被管制企业在进行投资的时候要进行审查,最重要标准就是经济性,这个钱花的值不值,值了才会批准。
所谓值不值就是对电价的影响,电力行业的投资都很大,这些钱投下去以后效果有多大,对消费者有什么影响?这个是还需要观察的。
输配电价改革对整体的电力体制改革有一个怎么样的作用?
刘树杰: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消费者是可以自由选择的,发电侧也是可以自由选择的,无论哪种方式,都需要电网传输,它不仅仅是个通道还有系统集成的作用。
每一个不同类型的用户,用电的行为方式不一样,大功率用户一天24小时在用电,商场一般是6点到10点,居民下班以后用电多,不同的用电行为对电网的成本的影响是不一样的。
居民和商业用户的用电量很小但经常在高峰期用电,用一度电占的电网空间很大,输配费用比较高。搞了输配电价改革就会依据不同类型用户,对电网成本耗费的不同来分别核定不同的价格,只有价格公平合理了,用户使用电网的时间才会合理,这样电网负荷才会比较平和,发电和终端用户都有选择权了,才能真正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这对电力市场的改革推进是一个很重要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