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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能源监管办印发《2016年供电监管工作方案》

   2016-03-31 中国节能网2880
核心提示:近日山东能源监管办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供电监管有关工作部署,促进供电企业提高供电能力,提升服务质量,规范经营行为,保证人民群众用

近日山东能源监管办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供电监管有关工作部署,促进供电企业提高供电能力,提升服务质量,规范经营行为,保证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制定《2016年供电监管工作方案》,《方案》对于10kV电网可开放容量、电网受限情况,用户申请受限情况;10kV电网建设改造计划、容量受限的应对措施制定情况;10kV电网可开放容量对内、对外公示的保障措施、机制制定及公示方式、用户获知途径等情况做出规定。

以下为本网整理《通知》及《方案》内容如下: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各供电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供电监管工作的部署,推进我省供电工作持续健康有序发展,我办制定了《2016年供电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山东能源监管办

2016年3月28日

2016年供电监管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供电监管有关工作部署,促进供电企业提高供电能力,提升服务质量,规范经营行为,保证人民群众用电满意,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七个重点抓”的工作要求,以专项监管和问题监管为重点,加强和改进供电监管工作,着力推进供电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持续提高供电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用上电”;持续提高“两率”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好电”;持续提高供电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好用电”;持续整治不合规收费,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持续治理“三指定”违规行为,保障用户受电工程市场公平开放,“五个持续,五个保障”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一)2016年度供电监管

以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10kV电网可开放容量公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费执行情况问题整改等三项内容为重点,开展年度供电监管。

1.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治理用户受电工程市场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用户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竞争的权利,构建公平、开放的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环境。重点是:

(1)用户受电工程受理、办理情况,供电方案答复是否合理,是否一证受理,是否存在区别对待社会企业情况;

(2)停电计划提报情况、带电作业、停送电情况;

(3)用户受电工程数量、工程量,集体企业承揽的数量、工程量,市场份额、占比情况等;

(4)设计市场开放情况;

(5)试验市场开放情况,试验结果是否认同,是否存在重复试验,是否以试验费名义收取管理费等;

(6)供电企业的设备设施是否免费出借给关联企业使用等;

(7)是否存在指定或变相指定问题;

(8)是否存在转包、非法分包或以劳务分包名义进行转包、非法分包行为;

(9)是否存在违规收取带电作业费、管沟占用费等行为;

(10)是否存在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2.10kV电网可开放容量公示。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进一步提高供电企业工作透明度,充分保障用户知情权,减少用户受电工程人为影响,切实提高用户办电效率。重点是:

(1)10kV电网可开放容量、电网受限情况,用户申请受限情况;

(2)10kV电网建设改造计划、容量受限的应对措施制定情况;

(3)10kV电网可开放容量对内、对外公示的保障措施、机制制定及公示方式、用户获知途径等情况;

(4)公示落实情况;

(5)电网规划、投资计划匹配情况;

(6)有关项目建设进度情况。

3.新建住宅小区配套费执行情况问题整改。开展对前期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进一步提升供电企业小区配套工程服务水平,提高建设效率,保障居民用电权利,确保配套费政策执行到位,惠及民生,服务群众。重点是:

(1)配套费的收取、管理、使用情况;

(2)配套工程的建设进度、效率情况;

(3)招投标、合同签订、设计、材料供应有关情况;

(4)前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5)老旧小区户表改造情况;

(6)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其它问题。

(二)农网升级改造和农电管理问题监管

以基本实现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以解决农网升级改造和农电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农网建设与改造力度,不断提升农网运行水平,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打好基础,助力农业发展。

1.农网升级改造情况。以农网运行可靠性、布局优化和改造投入为监管重点,推进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着力推进扶贫重点村电网改造建设,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点是:

(1)农网升级改造的需求和投资计划匹配情况,计划制定情况;

(2)招投标、建设进度、竣工结算、验收等情况;

(3)低电压、频繁停电治理情况;

(4)升级改造后解决的问题和取得的效果;

(5)扶贫重点村的用电情况、电网改造计划情况;

(6)扶贫重点村的电网改造、工程进度等情况。

2.农电管理情况。督促企业加强农电基础管理工作,规范农电工作流程,发现农灌用电等方面的问题,解决农电管理末端问题,提升农电管理规范化水平。重点是:

(1)低压临时用电申请、建设、使用环节管理情况;

(2)农电工作人员服务时限、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情况;

(3)农电管理收费情况;

(4)农灌用电需求情况、实际运行情况;

(5)农灌用电建设形式、管理主体、收费情况等;

(6)农电建设、管理、收费等方面的其他问题。

三、工作安排

2016年度供电监管工作进度安排:

(一)企业自查阶段(2016年4月1日至6月30日)

各供电企业对照工作重点认真开展自查,并于6月30日前分别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形式将自查材料报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省电力公司汇总后报我办。自查报告要及时、准确和真实。

(二)现场检查阶段(2016年7月1日至9月30日)

我办将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现场检查和调研工作,现场检查的具体时间、地点、行程另行通知。现场检查结合12398能源监管热线收到的供电质量和服务等方面的投诉举报问题一并开展。

(三)整改提高阶段(2016年10月1日至11月15日)

监管工作结束后,山东能源监管办将形成专项监管报告报国家能源局,并向各有关供电企业通报有关情况;对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有关单位限期完成整改;对违法违规问题开展行政执法。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11月16日至12月15日)

我办将对部分单位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并结合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总结。12月底,形成《山东省2016年供电监管报告》。

农网升级改造和农电管理问题监管工作进度安排:

(一)企业自查阶段(2016年7月1日至7月31日)

各供电企业对照工作重点认真开展自查,并于7月31日前分别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形式将自查材料报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省电力公司汇总后报我办。自查报告要及时、准确和真实。

(二)现场检查阶段(2016年8月1日至9月30日)

我办将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现场检查和调研工作,现场检查的具体时间、地点、行程另行通知。现场检查结合12398能源监管热线收到的农电管理方面的投诉举报一并开展。

(三)总结整改阶段(2016年10月1日至11月15日)

监管工作结束后,山东能源监管办将形成问题监管报告向各有关供电企业通报;对问题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或监管建议书,督促被检查单位进行整改规范。

四、工作方式

(一)企业自查,主要内容包括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二)实地走访政府部门、用户、企业,听取其对供电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现场检查和重点抽查,实地查阅、核对相关文件资料,现场询问有关人员。

(四)驻点监管,对问题突出、群众反映集中的市县开展驻点监管。

(五)个案全程跟踪监管,选取部分用户受电工程开展全程跟踪监管。

(六)第三方调查,由第三方机构开展用电满意度和12398热线知晓度调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供电企业要高度重视供电监管工作,根据我办方案,认真做好工作部署,落实人员责任,组织开展自查,边查边改,逐项落实。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创新服务举措,建立健全服务群众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各供电企业要进一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一是建立规范性文件报送制度,省电力公司所制定的涉及用户利益的各类管理制度、工作规范、收费标准等,需及时报送山东能源监管办。二是完善供电常态监管数据报送工作。省电力公司每季度报送10kV及以上受电工程用户基础信息和业务办理信息,报送用电业务办理、供电质量、故障抢修、投诉举报等数据统计情况。

(三)各供电企业要认真做好配合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真实反映供电服务和电力建设市场的现状、存在的问题,杜绝弄虚作假情况的发生。现场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重要资料等行为,将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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