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召开动员会,宣布全面启动公务用车改革,将于3月20日之后正式开始施行。此次公车改革覆盖范围从区四套班子到区直单位,并延伸到所有乡镇、街道,实现了自上而下的彻底改革。该区也成为江西省首个实行公车改革的县区。
该区对涉改单位(对象)实行公务用车货币化补贴制度,按照一般科员到正县级的九档车贴标准,每月发放相应的车改补贴,由区车改办审批,财政部门核拨,逐月打入“渝水区公务用车改革市民卡”中,车贴金额只能用于与公务交通有关的支出,不能提取现金,也不能在商场、超市等地方消费。
车改后交通补贴共分为个人公务交通补贴和单位公务交通专项经费两部分,根据既要节约财政开支、又要保障公务活动需要确定补贴标准。个人公务交通补贴按照职务级别分为9档,每人每月发放300元至2500元不等的公务交通非现金补贴(不得变现)。对离市区较远的一些乡镇、开发区、工业基地等党政主要领导个人交通补贴标准按同职级标准上浮20%;对地处偏远的乡镇等党政主要领导个人交通补贴标准按同职级标准上浮30%。
同时,该区还将从全区涉改的89家单位的284部涉改车辆中优先挑选80部车,建立全区统一的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执法用车平台,采取集中停放、统一标识、统一加油、统一维修等措施,便于车改后远程公务用车和新余市内重大活动、抢险救灾、执法执勤用车等;其余车辆一律由区车改办确定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聘请有资质的拍卖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拍卖,拍卖所得上缴区财政。
此外,对暂不参加车改单位的公车安装GPS定位系统,统一安装有明显标识的号牌,做到非公务活动禁止用公车,非执行公务期间一律封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