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真正做到严查监管,约束权力,必须先于企业祛除“污染红利”思维,剔除GDP中的那部分“黑金”,将自身从污染利益链条中择出,以“绿色发展”体系捍卫环保法治“红线”
“一年之内,文件规定的污水化学需氧量(COD)进管浓度排放标准两次变化,导致我们前后两次技改,拖延的企业反倒省了成本。”日前,一家纺织印染企业老总向前来走访的市政协领导这样叹苦。无独有偶,几年前风行一时的定型机废气治理,如今也出现了“后遗症”,一些主动搞技改的企业反映,因废气治理成本上升,不治理的企业反倒有了竞争优势。
“守法的企业亏了,违法的企业赚了”,此等怪现象在环保领域长期存在,企业的不忿可以理解,因为市场竞争讲的是成本效益。一线企业的这种“吐槽”,如一味听之任之,不仅损伤公平竞争环境,久而久之,“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更有可能在环保领域上演,影响污染治理大局。
从常理推论,搞环保吃点“亏”实属正常,此前30余年,绍兴发展环境欠债过多。以印染产业为例,过去很长时间里,偷排废水直排废气是行业“潜规划”,这一“公开的秘密”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红利”,但也因此造成绍兴水体、气体质量下降。时至今日,这些企业拿点钱用于环保设备引进、技术改造、工艺革新,应可理解。企业的诟病或牢骚,不是该不该花钱的问题,而是有人花钱有人不花钱,影响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环保法治不彰,政府难辞其咎。其咎有三,一是环保政策不科学,或不具操作性。如上述企业碰到政策朝令夕改,应属政策出台前做功课不够,操之过急,使企业付出额外成本;二是执法刚性不够。长期以来,无论是在污染物排放抑或项目环评、环境监测等诸多方面,均存在较大自由裁量空间,随意勾兑;三是“GDP思维”作祟。特别是对一些纳税大户,只要数据漂亮,其他的尽可以“商量”,甚至私下通风报信,以应对环保检查,导致企业宁肯受罚,不肯治污。
反思上述三点,根子仍在“污染红利”思维祛魅。不难发现,很多时候,一些地方政府顾虑环保力度过大,影响税收或产业发展,导致环保执法陷入“排污—查处—罚款—继续排污—继续查处—罚款—再继续排污”的死循环。在这种怪圈之中,执法不断,罚款不断,但排污也不止。违法者“理直气壮”,把罚款看做是对排污的一种认可。特别是一些纳税大户,看准了地方发展这一“软肋”,主动争取罚款“特权”,与政府共享“污染红利”,其他企业则被置于市场竞争不利位置。
所谓“吃人口软,拿人手短”。政府要真正做到严查监管,约束权力,打击那些包庇违法排污企业、项目环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环境监测弄虚作假的行政违法行为,必须先于企业祛除“污染红利”思维,剔除GDP中的那部分“黑金”,将自身从污染利益链条中择出,以“绿色发展”体系捍卫环保法治“红线”。
企业则应乐观看到,此类环保困局不会长久。从法律层面而言,污染环境必治罪的时代已经到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两高”去年公布的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相关解释,明确“致使公私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的”等14种情形都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今年6月,浙江汇德隆染化有限公司因偷排被罚2000万元巨款,包括企业负责人在内的11人获刑,这也是浙江省至今被判处罚金数额最高的一起环境污染案。
但一个时代的结束,并不意味着更好时代自动开启。从绍兴来说,虽然靠“污染红利”推动发展的时代已经结束,但要真正实现以“绿水青山”赚“金山银山”,仍然任重道远。由此,从“守法企业吃亏,违法企业得益”到“守法企业得益,违法企业吃亏”的转变,尚需政府、企业、公众的共同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