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政策驱动下土壤修复板块发展良好。2015年我国修复合同签约额仅为21.28亿元,而“十三五”年均市场空间有望达到千亿级别,土壤修复市场在政策目标下有望高速增长。另外一方面,在政策目标确立情况下,未来有望出现配套政策保障盈利模式。
我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严重,总的超标率为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污染类型以无机型为主,有机型次之,复合型污染比重较小。从污染分布情况看,南方土壤污染重于北方;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部分区域土壤污染问题较为突出,西南、中南地区土壤重金属超标范围较大。
过去两年,环保部密集出台相关的土壤修复政策,尤其是进入2014年以后,污染场地的调查、评估、修复和监测的一系列标准和法规的制定和颁布,填补之前在土壤修复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法规空白,对整个修复的产业链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政策与配套法律多重保障,土壤修复渐行渐近
土壤修复写入“十三五”规划,土十条及其它配套政策呼之欲出。
“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将实施土壤污染分类分级防治,并将加强土壤修复治理等新兴技术装备研发与产业化,土壤修复纳入“十三五”政策目标,并提出修复1000万亩农业用地。在政策目标明确前提下,土十条、新的土壤修复环境标准推出也在积极筹备中,将有望明确具体规划措施与厘清修复标准,解决过往制约行业发展的问题。地方也出台相应法规积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政策与配套有望全方位保障土壤修复落实。
目前,“土十条”已由环保部提交至国务院审核,文本内容已经基本成熟,预计年内出台,方案中可能会涉及重金属严重污染的区域的划定、治理资金的投入量、治理的具体措施等,还会制定具体的土壤污染治理“时间表”。土十条”与相关政策正式发布后,土壤修复市场有望迎来爆发。
与此同时,2015年1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的修订草案《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在2015年8月形成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新标准渐近。
虽然全国性的土壤修复污染防治条例还没有出台,但目前在地方层面已经有所尝试。包括福建省、湖北省、西安市、合肥市在内的省(市),从2015年下半年至今发布了相关的防治办法或指导意见,具体的实施效果对“土十条”相关立法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土壤修复从“无”到“有”
我国的土壤修复尚处于从“无”到“有”的初始阶段,从已有项目的地域分布来看,经济较发达的江浙沪、鄂湘粤地区领先于全国;从项目的类别来看,由于城市内的“棕地开发”所具有的土地开发价值,工业污染场地修复略微领先于农业耕地的修复和矿山修复,因此假设在“十三五”期间,工业场地、农业耕地和矿山的修复比例分别为7%、3%和5%,则对应的总投资额约为1500—2700亿元。
我国在2005—2013年间对土壤修复领域进行调查,调查显示全国土壤超标率为16.1%,工矿废弃地尤其严重,其次是采矿区、污水灌溉区、采油区、固废处理场地等。从区域分布来看,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东北老工业埢地、西南、中南地区污染情况严重。
土壤污染包含场地污染、耕地污染、矿区污染以及流域污染。由于流域污染通常在河水综合治理的范畴,因此单独进行测算。首先分别对污染场地数量、耕地污染面积以及废弃矿区数量进行估算,得出三个细分领域总计约有90429亿市场空间。其中,场地污染方面,参照美国1990—1999年间修复30—45万块场地,总投资1000亿美元,假设全国50万存量污染场地,每块场地修复200万。
耕地修复方面,我国约有4.5亿亩的污染土地,预计产业化发展以后修复成本在约19000元/亩。矿山修复方面,我国废弃矿山面积约1331万亩,假设矿山修复成本亦在19000元/亩左右。通过以上方法得出,我国土壤修复总的存量市场约90429亿。
政策出台后,场地修复和耕地修复有望率先启动,而矿区修复主要是在资源化的基础上修复。相关研究机构预计,“十三五”期间,场地修复有望释放3000亿市场空间,而耕地修复有望启动4869亿市场空间,总计7869亿市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