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电力体制改革一直是民众较为关心的话题,而输配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和价格机制改革的关键环节,也是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始于2014年深圳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2015年在蒙西电网输配电价“起步”,然后又在湖北、宁夏、安徽、云南、贵州五个省区“扩围”,这项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就输配电价改革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重点介绍了五大试点省份的改革成果。根据发改委价格司公布的数字,在深圳、蒙西试点的基础上,2015年开展试点的云南、贵州等五省(区),输配电价降价空间合计55.6亿元。同时,剔除或核减了与电网输配电无关的资产和不合理的成本约160亿元。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指出,输配电价改革的推出,建立了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对输配电的收入、成本、价格进行全范围直接监管的新模式;约束了电网企业的成本,在对五省区组织交叉监审后,剔除或核减了约160亿元与电网输配电无关的资产和不合理成本,五省区平均核减比例约为16.3%;核定了输配电价,五省区约55.6亿元的降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终端电力用户用电价格,降低了企业的用电成本。
“国家发改委统计数据显示,参加第一批改革的五省区输配电价降价空间达到55.6亿元。在电改推动的市场化进程中,因为总体供需环境宽松,通过市场交易、直供电等,电价还有下调空间,释放的红利还将更多。”有能源官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道。
扩围至全国
目前,我国的电价形成机制一般称为“三段式电价”,即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上网电价指的是电网从电厂买入的价格;输配电价则是指销售电价中包含的输配电成本,是电力部门内部之间的结算或交易价格;而销售电价是供电部门卖给用户的价格。
输配电价是指销售电价中包含的输配电成本,实际上就是电网公司的收入。电网公司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向电力用户售电的收入与向发电公司买电的费用之差。作为电力体制改革和价格机制改革的关键环节,输配电价改革一直备受关注,其目的是打破电网在“买电”和“卖电”两头的双重垄断。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安排,其中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国家发改委已经发文对另外12个省级电网,以及国家综合电力体制改革的试点省份包括区域电网,部署了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2017年,上述改革有望扩围到全国全覆盖。
“输配电价改革在扩大试点范围,在去年6个省级电网基础上,我们已经发文部署了对12个省级电网以及国家综合电力体制改革的试点省份包括区域电网部署了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从进度和目标来讲,今年部署了18个,2017年我们力争能在全国全覆盖,明年输配电价改革全国所有电网都要进行。”张满英说。
除了进一步推进扩大试点范围外,发改委表示,下一步重点将是对改革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包括如何控制电网企业过度投资、一些偏远省份输配电成本高而电价承受能力低、输配电价监管过程中信息不对称、如何将输配电价分摊到不同电价等级、不同用户的问题等。
张满英举例称,处理投资和电网成本之间的关系是需要研究的问题之一,应防范投资过大,出现推高成本的现象,但如果投资过低或不足,又可能影响电网的质量和运行效率。再比如,边远地区输配电价水平定的高,偏远地区方面承受力有限,输配电价管理也有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另外,如何真正监管到位,以及电价里涉及到的交叉补贴问题等,都是需要研究的。
据了解,在未实施输配电价格改革时,一般是以高的工业电价等补贴居民用电和农业用电。但是实施输配电价格改革后,工业企业可以直接和发电企业商定电价,国家不再规定销售给工业企业的电价,这样工业用电补贴农业、居民用电的可能性降低。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协同创新中心主任林伯强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未来输配电改革全国铺开后,对于居民和农业用电的补贴可以从输配电改革节省下来的成本中来。此前,深圳的改革使得最终电价每度下降了8分钱,而云南的改革使得最终电价每度下降了1毛多。
“长期以来,电费中存在着在不同用户间,不同电压等级间,不同地区间等各项交叉补贴。这些不透明的补贴给电网成本蒙上了一层薄却不透的神秘之纱。将大量隐形的交叉补贴抽离于输配电价中,而由政府直接建立补助基金来实施补贴职能是解决补贴问题的有效经验。这也有利于电改与民生关系协调统一”。中国能建华东装备镇江设备公司项目经理聂光辉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说道。
打破垄断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施子海指出,输配电价格改革,打破了电网在“买电”和“卖电”两头的“双重垄断”,为电力价格市场化奠定基础。
“简单地说,过去电网企业主要通过收取‘卖电’和‘买电’的‘差价’获取利润,改革后将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收取‘过网费’。”施子海说道。
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是整个电价改革或整个价格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和重大事项。以前,没有进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地方,电价的监管方式主要是政府核定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这种管理办法。
现在进行输配电价改革的试点,是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将政府定价主要限定在重要的公共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垄断这样的环节。2015年中发9号文件和28号文件都做了具体要求。
电网是典型的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这次开展输配电价改革就是要对电网输配电这个环节进行监管,也就是说,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原则,对这个中间环节制定输配电价,这是第一个方面。
张满英分析认为,在没有进行试点以前,电价监管采取的是政府核定上网电价与销售电价的管理办法,对电网购销差进行间接监管;改革之后,监管方式转变为以电网的有效资产为基础,对输配电价的收入、成本、价格进行全方位直接监管,对电网企业的成本价格监管更加科学、规范、透明。
不同监管方式之下,电网企业盈利模式也完全不同。过去,电网企业主要通过收取卖电和买电的差价“吃两头”,而作为典型的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电网企业在卖电和买电两头都具有决定的支配权,从而形成了“双重垄断”;改革后,电网企业只能按照“准许成本+合理收益”原则收取过网费。
“这就相当于明确界定了电网公司的渠道中介功能,电网公司将失去其本不该有的、非企业的、非市场的职能,其盈利模式将由之前盈利性单位变为公用事业单位。今后电网就像是一条高速公路,车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都不用管,而是只负责收过路费,而且这个收费标准要由政府来定”。一位业内电力人士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解释道。
有业内人士还指出,新的盈利模式将推动电网企业通过重新定位电网功能和收益机制,使管理目标更清晰、更注重提高效率。改革既实现了电网企业监管模式的转变,有利于强化电网企业自我约束,也有利于电网企业无歧视向所有用户开放,促进电力供应和需求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还有利于推动电力市场交易,为更大范围由市场形成电价创造条件。
为企业减负
根据国家发改委统计数据显示,参加第一批改革的五省区输配电价降价空间达到55.6亿元。张满英指出,这些降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终端电力用户用电价格,降低了企业的用电成本。而按照试点5省区55.6亿元的降价空间计算,全国推行输配电价改革在输配电环节至少能压缩出超过300亿元的降价空间。
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称,电改并没有,也不应设置降低电价的目标。但是价格领域的输配电价改革,通过新的方案核定输配电成本,客观上将挤出电网企业原有不相关的成本,降低输配电价格,为下游电价下调留出空间。
以最先试点的深圳为例。2015-2017年,深圳市电网输配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143元左右,比2014年每千瓦时0.1558元约下降1.23分。消息显示,传导至销售电价端,深圳商业电价平均降价幅度为每度(每千瓦时)8.43分,相当于电价下降10%左右。
云南省也是较早进行电力改革试点的省份之一,云南省物价局局长郭继先指出,对于输配电改革,对社会层面来说,最直接的起到的效果就是降低了企业的用电成本,电价通过直接的电力市场交易降价了,企业的用电成本实质性的降低。这也是在当前整个电力供需比较宽松的情况下,拥有选择权的电力用户通过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降低成本,为电力用户带来了直接的改革红利。云南省去年参与市场化交易的320亿电量综合平均下来,每千瓦时电价降低了0.108元,为参与交易的企业减轻负担35亿,这是最直接的一个效果。
此外,另据记者了解,作为制造业大省,广东的制造业企业成本中,电价占有不可忽视的比重。深圳供电局在2015年—2017年因电网输配电价降低而减少的30.68亿元收入,最终会传导到当地企业的电价成本上。也就是说,当地企业的用电成本得到实实在在的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