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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工作受制约 四川首家公共机构尝试合同能源管理

   2016-04-06 四川日报 3350
核心提示:公共机构节能筹资渠道单一,制约节能工作开展为了把燃煤锅炉改成节气燃气锅炉,宣汉县人民医院耗资200余万元;为了使用先进的节能型空气热源泵

公共机构节能筹资渠道单一,制约节能工作开展

为了把燃煤锅炉改成节气燃气锅炉,宣汉县人民医院耗资200余万元;为了使用先进的节能型空气热源泵,绵阳师范学院磨家校区学生公寓投入近450万元……在公共机构节能降耗中,资金投入必不可少。

记者调查发现,由于相当部分公共机构自身没有专项节能资金,也缺少相关节能补助,增加了节能工作开展难度。

面对“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的艰巨任务,技改资金从何而来?

财政资金不足 找市场是捷径

“90%以上的资金来自财政投入。”广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江涛说,由于筹资渠道单一,虽然公共机构申报示范创建的热情很高,但不少机构却在资金投入上遇到困难。“仅靠财政投入的确不够,应积极探索市场化资源配置方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陈建春说,正在制订中的《四川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提出,要推动建立公共机构建筑节能改造的市场化机制。

合同能源管理就是一种市场化节能机制。节能服务公司前期投入为客户提供包括项目设计、材料采购、系统改造等全套节能服务,随后逐年从客户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

尝试合同能源管理,成都市房管局是四川省第一家“吃螃蟹”的公共机构。“办公楼最大开销是电费,其中中央空调是耗电‘大户’。”该局办公室副主任严丹说,2006年单位决定对中央空调水系统进行变频技术改造,可一估算,改造费用动辄几百万元,“若要财政支持一步改到位不现实。”

到哪里去找节能技改资金?几经寻觅,成都市房管局与一家节能公司签订了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由对方投入350万元资金进行设备改造,改造后8年内的节能收益由节能公司和房管局按比例分配。8年时间,成都市房管局不仅省下350万元设备改造资金,而且节电达24%,节约燃气达7%。

在南充,顺庆区对外公开招标,由中标的节能服务公司全额垫支130余万元,对区机关集中办公区实施合同能源管理,5年内节约的电费按比例用来支付中标公司的垫支,直至支付完合同总价为止。

企业“没兴趣”试试项目“打包”

2015年1月1日,《四川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省节能协会专家尹昊认为,这是四川省在引入社会资金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但在国家高级能源管理师、深圳嘉力达公司能源管理信息化事业部总经理马艳娟眼里,四川公共机构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的步伐还“不够快”。“和东部沿海地区相比,不仅在四川的二级城市,即使在成都的省级单位也大都是分散办公,导致每个单位能耗体量小。”马艳娟说,节能收益100万元和1000万元的项目相比,二者投入的人力资源、技术设计成本差别不大,节能公司自然对小项目缺少兴趣。

尹昊对此感同身受。他说,有的单位甚至不到10个人,单个项目年节能量很难达到“100吨(含)标准煤以上”的财政奖励门槛,小收益提不起社会服务公司的“兴趣”。

马艳娟建议,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牵头,对一个城市的多个单位、多个项目打包、打捆立项,增大能耗体量,提高对节能公司的吸引力。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已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达成共识,对节能服务公司签约的单个节能项目达不到财政补贴标准的,可由我们对该服务公司下多个项目进行打捆立项以达到国家财政补贴标准,以此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

马艳娟建议,在尝试市场化的同时,各机构应该积极主动瞄准国家政策文件,争取获得直接支持。记者获悉,2013年,渠县住建部门曾成功争取中央专项资金1600万元,用于实施11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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