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在昆明召开的《云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该《办法》今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进一步规范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将有效推动全省报废机动车拆解管理法制化。
云南省历来重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工作,制定出台了系列政策和措施,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网络化管理、规划制定、行政执法培训、从业人员培训上岗等工作,得到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经验在全国推广。然而,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升,云南省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长,汽车报废更新数量大幅增加,行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及管理形势日益严峻。为适应新形势,云南省制定出台《办法》。
省工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实施,解决了云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法律法规欠缺的问题。同时,改善行业发展条件,提高行业监管水平。通过《办法》实施,可以有效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防止拼装车、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有利于保障道路交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可以强化机动车所有人和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快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有利于减少老旧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以引导行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拆解报废机动车,提高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率,有利于资源再生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