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统计局发布报告:目前,欧盟成员国的城市垃圾处理水平差异较大。首先,人均产生垃圾量不同,丹麦年人均759公斤,而波兰、罗马尼亚仅272公斤,并列欧盟倒数第一;再者,垃圾回收率差异较大,匈牙利、保加利亚为30%,罗马尼亚不足5%,在欧盟排名末位。2014 年,82%的罗马尼亚城市垃圾采用填埋处理,大幅高于欧盟平均水平27%。报告认为,罗必须从根本上改变其垃圾管理方式,逐步替代填埋处理方式。欧盟其他成员国需共同努力,使得2020年欧盟国家城市垃圾回收率达到50%。
欧委会监控成员国的垃圾产生量,并对是否达到欧盟环境指令要求进行核查。欧盟要求逐步降低填埋处理的垃圾数量,并对可回收的包装垃圾设定了配额制度——自2001年起,成员国要使包装垃圾的回收率逐步达到50%,2008年达到60%,欧委会将对不能达到要求的国家处以高达每天20万欧元的罚款。对于可生物降解的城市垃圾,成员国必须在2016年6月16日前使其填埋比例降到35%以下。
2014年,欧盟平均城市垃圾回收率提高至28%,如加上对有机材料进行的堆肥处理部分,比例提升至44%。欧盟成员国中,城市垃圾回收和堆肥处理率超过50%的国家包括德国(65%)、奥地利(62%)和比利时(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