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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4月1日起施行

   2016-04-08 浙江在线2230
核心提示:为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公共机构节能领域,规范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杭州市机关事务局、财政局、经信委于日前联合印

为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公共机构节能领域,规范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杭州市机关事务局、财政局、经信委于日前联合印发了《杭州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自4月1日起施行。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基于市场运作的节能服务方式,其实质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服务项目的全部成本。近年来,杭州市不断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积极鼓励公共机构探索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机制,推进机关、学校、医院等能耗较大的公共机构开展节能改造。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存在的诸如节能技改资金不足、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滞后和缺乏节能专业人才等困难,运用合同能源管理可以得到有效解决。

相关专家表示,《杭州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的制定和实行,对于推动杭州市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帮助公共机构实现高效节能,同时通过公共机构的率先垂范作用,推进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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