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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将对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进行收费

   2016-04-12 半岛晨报 3480
核心提示:记者从4月8日召开的2016年大连市环境监察执法暨应急信访工作会议获悉,今年,大连市环境监察工作将以贯彻新环保法、新《大气法》和大气十条、

记者从4月8日召开的2016年大连市环境监察执法暨应急信访工作会议获悉,今年,大连市环境监察工作将以贯彻新环保法、新《大气法》和“大气十条”、“水十条”为重点,主动作为,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此外还将开展VOCs(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工作。

据介绍,2015年大连市环境监察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落实和运用新法情况在全省位于前列,大连市处理适用新环保法案件90件,其中,按日计罚案件20件,查封扣押案件1件,限产停产案件34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9件,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6件。大连市行政处罚和排污收费额均位列全省第一。“利剑斩污”、“环保大检查”等一系列富有成效的专项执法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有效打击了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同时,2015年,大连市进一步推进环境监管网格化体制改革,进一步夯实大连市环境监察执法的制度基础。

今年,大连市将贯彻落实新《大气法》。开展“抗霾攻坚百日会战”,从严、从重、从快打击一批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环境违法行为,并对查处的违法行为予以新闻媒体曝光。

加大对提标改造燃煤锅炉和淘汰燃煤锅炉的执法力度;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对超标入海排污口上游企业、医疗、电镀、水产加工企业和污水处理厂等行业和领域的污水超标排放开展专项检查,充分运用部门联动、社会监督、新闻曝光等手段打出环境执法的“组合拳”,集中查处一批违法排放污水,影响水环境质量的环境违法行为;打击违法噪声扰民行为,全市监察部门继续开展“绿色护考”专项行动。

有效开展夜间施工工地监管工作。将夜间施工工地重复信访处理和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处理纳入网格化监管;加大减排监察工作力度,对2015年超总量企业依法加倍收费,加大对超总量排放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好排污收费工作,继续落实排污收费四级审核及征收延期缴纳排污费滞纳金制度,严格执行污染物提标及超标超总量加倍收费等差异化收费政策。

同时,探索建立会计事务所参与重点企业排污申报审核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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