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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充电设施建设与建设用地优先供应“打配合”

   2016-04-12 广州日报 2010
核心提示: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获悉,该厅近日研究出台了9条用地保障措施,全力助推广东省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其中提出,充电设施建设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获悉,该厅近日研究出台了9条用地保障措施,全力助推广东省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其中提出,充电设施建设实施差别化用地政策,可采取配建方式供地,在供应其他相关建设项目用地时,可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供应和使用条件,同时将允许土地使用权取得人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提出,省市两级要全力保障项目用地指标,采取提前介入、现场办公、绿色通道和专人负责跟进等机制,加快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报批。在优先安排土地供应上,广东更将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电站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范围,按照加油加气站用地供应模式,结合实际优先安排土地供应;对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以租赁方式或以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据悉,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还鼓励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提出在已有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公交场站、社会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以及加油加气站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不增缴地价;其中,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配建的,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使用权利类型使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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