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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头发电一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通过山西环保验收

   2016-04-12 山西新闻网2040
核心提示:日前,由山西省环保厅、发改委、经信委、电网公司、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及朔州市环保局联合举办的神头发电公司一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竣工

日前,由山西省环保厅、发改委、经信委、电网公司、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及朔州市环保局联合举办的神头发电公司一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竣工环境保护审查会在太原召开,该公司一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竣工环境保护正式通过验收。据测算,企业不仅年可减排氮氧化物560吨,二氧化硫 1850吨,烟尘 280吨,而且可享受1分钱/千瓦时的补贴电价、200小时电量补贴及改造资金专项补贴,既为环境保护作出贡献,也为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效益。

今年3月13日,山西省环保厅、朔州市环保局一行6人深入到神头发电公司开展一号机组改造情况现场检查。检查组听取了该公司一号机组除尘、脱硫、脱硝环保设施技改项目基本情况,环保设备改造后的工艺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完成情况试运情况,验收监测情况、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控制及消减情况等方面的工作汇报后,采取了听、看、查等方式,实地踏勘生产现场和烟气CEMS在线监测小间等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调取了脱硫、脱硝改造前后的数据,并对照验收标准的相关内容逐条逐项进行对比审核,认为该公司一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运行阶段措施到位,治理效果明显,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山西省地方标准《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超洁净排放标准》中Ⅰ类标准限制要求,即SO2≤35mg/Nm3、NOX≤50mg/Nm3 、烟尘≤5mg/Nm3,并对工作中需要完善的地方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西省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政策,该公司一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于2015年10月1日开工,2015年12月20日完成改造,2016年3月8日通过168小时试运行,2016年3月8至10日完成验收监测及在线比对监测工作,污染物排放浓度全部满足超洁净排放标准要求。改造后,设备达到山西省火电厂烟气超低排放标准,促进了燃煤发电的高效清洁发展,兑现了企业“奉献绿色能源”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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