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蓝”一向是惠州引以为傲的金字品牌,今年起,包括“惠州蓝”在内的一系列生态品牌将进一步确立。根据日前惠州出台的《惠州市2016年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今年惠州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35项指标将稳步提升,着力巩固已达标指标,不断提升未稳定达标指标,重点突破未达标指标,确保2017年6月底前所有指标稳定达标。
其中,龙门县应全面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标准并力争通过国家环保部验收,惠城区(含仲恺高新区)、惠阳区(含大亚湾开发区)、博罗县、惠东县应全面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标准并力争得到省环保厅认定。
推进碳排放交易试点
数据显示,2015年,惠州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优良,其中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7.5%,被不少市民骄傲地称之为“惠州蓝”。
根据惠州关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总体工作部署,方案提出,在环境综合整治方面,市民将实实在在感受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带来的好处。其中,在开展大气环境整治方面,惠州将推进碳排放交易试点,重点落实黄标车淘汰、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整治、泥头车营运整治、道路扬尘整治和垃圾露天焚烧整治等污染控制措施;狠抓锅炉污染治理,推进工业园区集中供热,整治高污染燃料锅炉。
在目标设定上,今年惠州将确保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排名全国重点城市和珠三角城市前列,同时要基本消除严重污染天数。这意味着,今年的“惠州蓝”将更加闪亮。
市区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
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同时,水环境治理不断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方案提出,今年,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污水处理率要达到95%以上,博罗县、惠东县、龙门县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龙门县垃圾焚烧发电厂、惠阳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年底也要投入使用,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0%以上。各县(区)要配套制定环保基础设施长效管理机制和运行维护办法,保障环保基础设施正常运行。
农村水环境治理处于突出位置。今年,惠州全市将新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200座,进一步完善已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各县区应有80%的行政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60%以上;建立健全环保基础设施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行。
全市新创建80个市级生态村
日前,惠州市生态村验收小组对各县区推荐符合生态村创建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公示后,惠城区小金口街道小铁村等150个村获命名“惠州市生态村”。惠州市环保局生态创建科相关负责人透露,根据生态创建的相关要求,全市80%以上的行政村要创建成为市级生态村,惠州共有行政村1043个,截至目前已有897个成功创建,创建比重达到86%,超过相关标准。
“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完成‘80%的县(区)创建为省级生态县(区)’这一创建任务”,该负责人介绍。此前,龙门县成功创建为省级生态县,为惠州市首个;惠城区(含仲恺高新区)创建省级生态区已通过省环保厅现场技术核查,待正式命名。同时,全市7个县(区)已全部完成生态县(区)建设规划编制,列入生态镇创建计划的有关镇(街道)也完成了镇级环保规划编制,基本建立起覆盖市、县、镇三级的生态建设规划体系。
根据方案要求,今年,惠州已命名的国家生态乡镇应成功创建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全市还将新创建80个市级生态村,每个镇(街道)重点打造2-3个亮点生态村。同时,还将建立和完善科学种植制度和生态农业体系,重点加强农药、化肥、污水灌溉使用管理和农业废弃物处理处置;防止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对土壤造成污染;建立土壤质量监测体系,积极开展土壤修复工作,确保土壤环境质量不降低且达到考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