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危险废物管理,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在2015年天津市危险废物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环境监管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改基础上,日前,全市各区县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工作。
各区县将组织辖区内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对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进行更深入的自查和整改,并按照《天津市环保局关于对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工作方案》要求,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规范化检查和监管;尤其要重点将实验室废液、废弃化学品及机动车维修、通讯、电力等行业产生的废铅酸蓄电池等纳入监管范围,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将危险废物送至有资质的收集或处理处置单位进行处理。
2016年,天津市共有457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18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被列为重点排污监管单位。下一步,市环保局将对各区县环保局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加强指导培训和监督检查,推动本市危险废物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环境监管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回头看”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