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巢湖市获悉,2016年度贫困村集体光伏电站项目已全面启动。槐林镇惠峰村等10个贫困村将各建1座集体光伏电站,每座光伏电站建设规模为30kW。
由于巢湖市光照条件好,据测算,每座光伏电站建成后,在25年使用周期内,年发电量达3.5万千瓦时,每年为村集体稳定增加收入3.5万元。
4月13日,巢湖市扶贫办发布相关公告,2016年合肥市下达巢湖市6个贫困村集体光伏电站项目,同时巢湖市决定自主建设剩余4个贫困村集体光伏电站,以达到全市所有贫困村皆有1座光伏电站要求。
这10个贫困村,分别是槐林镇惠峰村、官塘村,庙岗乡方集村、童集村,中垾镇太平村,烔炀镇花集村,柘皋镇驷马村,黄麓镇合群村,夏阁镇元通村,栏杆集镇柳集村。槐林镇惠峰村等9个村建设屋面式光伏电站9座,共分16处,累计面积3152平方米;栏杆集镇柳集村建设地面式光伏电站1座,面积1000平方米。所有光伏电站的并网电压均为380V。
巢湖市2016年度贫困村集体光伏电站项目,经槐林镇、庙岗乡等8个乡镇及辖地供电所现场摸底,并对并网要求进行核查,每个光伏电站建设规模30kW,所需资金从该市财政“一事一议”专项资金解决。光伏发电站产权归村集体所有,收益由村集体统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