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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吉宁:推动地方核与辐射安全立法

   2016-04-20 中国证券报 2690
核心提示:据环保部消息,第五次全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会议19日20日在北京召开。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会上表示,将推动核安全法立法,积极开展地方核与

据环保部消息,第五次全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会议19日20日在北京召开。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会上表示,将推动核安全法立法,积极开展地方核与辐射安全立法,尽快建成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全面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

陈吉宁指出,我国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处于快速发展期。“十三五”时期也是实现我国由核能、核技术利用大国向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强国转型的关键时期。

陈吉宁表示,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将从四方面推进工作。一是依法从严监管,完善法规标准体系,推动核安全法立法,积极开展地方核与辐射安全立法;二是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三是提高专业技术能力,尽快建成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完善全国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加大生态环保大数据应用力度,全面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四是强化核安全文化引领。

据介绍,“十二五”以来,我国核设施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核电厂未发生过2级以上事件和事故;放射源事故发生率进一步降低,从“十一五”的每年每万枚2.5起以上,持续下降至每年每万枚1起以下,辐射环境始终保持良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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