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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拉萨2014年试点投放新能源公交车

   2014-08-14 中国客车网1870
核心提示:  为及时改善公交运力不足的状况,依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和拉萨市人民政府《拉萨市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2014年已增加了国四标准公交车76辆。
 据拉萨市2014年1至6月份车购税分车辆类型完成情况表显示,2014年拉萨市上半年共有10809台国产汽车缴纳车购税。截至2014年4月,西藏机动车保有量达32.5万余台,10年间增加了322%。随着汽车的增加,有网友担忧汽车尾气会影响西藏的空气质量,对此,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做出了回应。





  2013年国务院新闻办发表的《西藏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中说,西藏是当今世界最为清洁的区域之一,大气环境干净透明,各类污染物质的含量与北极地区相当。近日,关心西藏环保状况的网友提出:西藏对充电型、插电混动型环保节能汽车是否有优惠推广、补贴政策?从外地购买的节能环保汽车能否享受西藏的补贴政策?计划新增的公共交通汽车是否考虑过环保节能车型?是否有在西藏建设充电桩的计划?



  对于网友提出的问题,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表示,西藏已开展节能环保汽车推广工作,但目前西藏暂未出台相关地方性优惠和补贴政策,下一步,西藏将选择部分地(市)开展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并对相关优惠和财政补贴政策进行研究。拉萨市将于2014年试点投放10辆新能源公交车,车辆购置资金正在筹措中,充电站(桩)等基础设施建设已由交通运输部门会同电力、国土、规划、城建等相关部门正在办理中。



  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介绍,为有效防治拉萨市机动车尾气污染,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2年12月12日印发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厅关于拉萨市区机动车尾气排放超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加强新车管理、提高在用车检测率、加快淘汰老旧黄标车、提升车用燃油品质、加强机动车监管能力建设等措施。



  此外,西藏自治区还提出按照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倡导步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拟在2017年底前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油站不得销售和供应不合格的车用汽、柴油;到2015年,基本淘汰2005年年底前注册公有和营运黄标车,到2017年,全部淘汰西藏公有和营运黄标车,所有黄标车一律不得出售、转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得办理黄标车过户等手续,对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检验合格证,不得上路行驶;推进城市公交、出租车辆的“油改气”,示范推广新能源汽车;环保、质检、工商等部门联合加强新车销售监管;加快全区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等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等措施。



  为及时改善公交运力不足的状况,依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和拉萨市人民政府《拉萨市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2014年已增加了国四标准公交车76辆。



  据了解,为了倡导绿色出行,拉萨市还于2013年在布达拉宫等15处设置了公共自行车租赁点,总共投放了242辆公共自行车。目前,拉萨市城市公共自行车租赁公司还计划进行二期项目规划建设,并将新增71个租车点。



  在西藏出租车市场,截至2013年,拉萨已对出租车开展了“油改气”工作,有效降低了出租车尾气污染排放。据悉,为应对旅游旺季拉萨出租车运力不足的状况,同时倡导低碳环保出行,拉萨已开始规划增加一种新能源的环保型出租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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