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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太湖治理顺利实现国家总体方案近期目标

   2016-04-21 新华日报 2890
核心提示:十二五时期,在江苏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太湖流域各地和省有关部门团结协作,攻坚克难,全面实施太湖治理国家总体方案和省实施方案,坚

“十二五”时期,在江苏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太湖流域各地和省有关部门团结协作,攻坚克难,全面实施太湖治理国家总体方案和省实施方案,坚持铁腕治污、科学治太,应急防控与长效治理齐抓并举,控源截污与生态修复统筹推进,顺利实现了国务院确定的近期(2015年)治太目标。

一是太湖流域水质持续向好。2015年,太湖湖体水质为四类,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从2010年58.5降至56.1;国家考核指标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分别较2010年下降9.1%、58.3%和19.2%;多年居高不下的参考指标总氮连续2年消除劣五类,较2010年下降32.5%;流域65个重点断面水质达标率61.9%,较2011年提高17.3个百分点。15条主要入湖河流年均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四类。

二是“两个确保”目标顺利实现。制定实施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连续8年实现了国家提出的“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目标。全面构筑起从水源地到“水龙头”的安全屏障,以太湖为水源的城市基本实现双源供水和自来水深度处理,各水厂出厂水质全面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实现安全供水51亿吨。蓝藻发生强度总体呈逐年减弱趋势,累计打捞蓝藻611万吨,日处理能力达1.9万吨,基本实现“专业化队伍、机械化打捞、工厂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加强湖泛防控,完成清淤2287万方。从长江调水100亿方,其中入太湖49亿方,促进了太湖水体流动和水质改善。

三是综合治理力度不断加大。重点加强工业点源、城镇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完成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2567家,关闭化工企业1382家,关停印染、电镀等重污染及超标排放企业1000余家。加快治污设施建设,新增污水管网5800公里,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达831万吨,城市污水处理率提高到94%,建制镇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区域供水和生活垃圾运转处理“三个全覆盖”。取缔、关停和迁移畜禽养殖场1000多处,拆除网围养殖面积3万亩,化学氮肥、农药施用量比系统治理前分别削减20%和30%。建成氮磷生态拦截系统1200万平方米。完成封育造林26.8万亩,保护和恢复湿地9万亩,流域湿地公园总数达到17处,其中国家级湿地公园8处。

四是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协调。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严厉的整治手段,严控污染物排放,倒逼流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向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转变。苏锡常地区三次产业比重总体实现“三二一”的标志性转变,高新技术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超过45%。太湖流域生态文明创建成效显著,16个市县建成国家级生态市县,成为全国最大的生态城市群。

五年来,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实践,着力改革创新,积累了不少经验。一是始终坚持齐抓共管。省委、省政府定期对治太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考核体系。流域各地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深化“河长制”管理,市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省有关部门各尽其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言献策,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形成了条块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始终坚持规划引领。严格落实国家总体方案,结合实际制订我省实施方案,明确提出阶段性治理目标和重点治污工程项目。编制小流域整治、近岸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多个专项规划,保证了太湖治理全面、系统、科学、有序展开。三是始终坚持标本兼治。既立足当前,抓好应急防控,牢牢守住“两个确保”底线;又着眼长远,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三级保护区制度,严格环境准入,加强污染源头治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大生态修复力度,促进流域水质持续改善。四是始终坚持加大投入。省财政每年安排20亿元治太专项资金,地方新增财力10-20%专项用于太湖治理,带动全社会1000多亿资金投入治太。发挥市场作用,提高流域排污收费标准,推行绿色信贷、环境责任保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生态补偿等制度,征收环境资源区域补偿资金5.9亿元。五是始终坚持依法治太。严格执行《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执法监管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出台太湖治理督查考核办法,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考核体系,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督办。

太湖治理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任务,当前已进入爬坡过坎的攻坚阶段。虽然流域水质稳中趋好的态势初步形成,但离水环境根本好转还有不小差距。总磷、总氮已成为制约水质改善的最大“短板”,15条主要入湖河流中,仍有部分河流总氮、总磷指标尚未达到国家控制要求,一些支浜常年黑臭问题仍没有得到解决。虽然流域经济转型升级取得积极进展,但污染防治任务依然艰巨。目前,流域内很多企业仍处于产业链中低端,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较大。农业面源治理缺乏系统性,尤其是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还存在不少问题。少数地方和部门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还不到位,治太工作力度有所减弱,环境监管有所放松,资金投入有所减少。虽然流域治污设施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但部分地方“重建轻管”现象仍然突出。近年来流域建成一大批工程项目,但一些治污设施长期处于低负荷运转,有的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甚至有少数设施成为“晒太阳”工程。在新一轮治太中,不仅要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还要突出抓好精细化管理,切实发挥已建工程的环境效益。对此,我们要有清醒认识,对问题不回避、不遮掩,全力抓好督促整改,切实做到“水环境家底清楚、问题症结清楚、治理思路举措清楚”。

“十三五”时期,我省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大会部署,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绿色发展,全面落实治太国家总体方案和省实施方案,对照“水十条”要求,以水质改善为核心,以控磷降氮为主攻方向,以小流域整治为载体,以督查考核为抓手,突出精准治太,强化长效管理,坚持不懈推进新一轮太湖治理,不断促进流域水质持续好转、生态持续改善,确保到2020年太湖水质总体达到三类水平,努力将太湖综合治理打造成生态文明建设的“样板工程”。

今年将着重抓好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实现更高水平“两个确保”。严格执行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促进全流域自来水深度处理和双源供水“两个全覆盖”,推进全流域安全供水向优质供水转变,确保群众喝上安全稳定优质的“放心水”。强化湖泛防控,提高蓝藻和水草打捞及处置效率。实施引江济太,保持太湖适当水位。加快推进新沟河、新孟河等引排工程建设,及早发挥走马塘工程效益。二是大力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制订实施太湖流域2016年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目标计划,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总量。落实主体功能区划,严守生态红线和太湖一级保护区制度,严把环境准入门槛。推进绿色清洁生产,实施传统制造业和重点开发区绿色化改造。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等总量和强度双控。三是全面落实控磷降氮措施。按照“水十条”要求,制订实施总磷总氮污染控制方案,并建立健全约束性指标体系。深化工业点源治理,停止审批增加氮磷污染物排放的新建工业项目,对涉及氮磷排放的园区、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强化治理措施。突出农业面源治理,开展太湖流域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综合示范区建设试点。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尤其是撤并乡镇集镇管网建设,新增污水管网500公里以上,推进排水达标区建设。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30万吨以上。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镇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开展船舶污染物专项整治。四是进一步聚焦小流域整治。以15条入湖河流为重点,做到规划、项目、资金、责任“四落实”。对没有制订新一轮整治规划的河流,要抓紧完成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推进上游7条跨境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全年33个重点工程项目落实到位。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黑臭水体进行排查梳理,明确整治措施和达标时限,确保“十三五”末黑臭水体全部消除。推进淀山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省界断面达标整治,确保按期达到国家考核要求。五是推进生态修复和资源化利用。率先在太湖流域开展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试点。完成新一轮太湖湖体生态清淤规划编制,并尽早组织实施。开展其它重点湖泊的清淤疏浚,推进流域重点河流及其支浜的清淤轮浚。重点实施水源涵养、湿地建设和缓冲带等综合整治,加强湿地恢复与管护,推进环湖生态防护林建设。进一步提高蓝藻、水草、淤泥等资源化利用率,鼓励实施技术创新性强、产业化水平较高的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新一轮太湖治理的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都已明确。流域各地和省有关部门将以更大的责任担当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强化主体责任抓落实。地方是治太第一责任主体,不能因干部调整而弱化治太,要一届接着一届抓,一年接着一年干。省有关部门将加强业务指导、工作协调和政策支持。落实党政同责,进一步深化“河长制”管理。健全长效管理抓落实。严格执行新《环保法》等法律法规和已出台的工业、生活污水排放特别限值,实行最严格的水环境、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治污工程项目建设、验收和考核标准,加强资金技术保障,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创新工作举措抓落实。严格按照治太方案、省“水十条”和有关专项规划要求,进一步创新思路举措。加强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估,将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严格落实太湖流域总磷总氮排污收费政策,研究将总磷总氮指标纳入太湖流域环境资源区域补偿考核范围。探索治太PPP模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治太。依靠科技支撑抓落实。围绕氮磷控制开展科技攻关,力争在关键技术领域取得突破。主动衔接配合国家“十三五”重大水专项研究,更好地支持和服务太湖治理。注重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让科研成果及时转化为治太实效。

新一轮太湖治理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始终把太湖治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认识再深化、目标再提升、措施再加强,坚定信心,坚持不懈,坚决打赢新一轮太湖治理攻坚战,让太湖早日重现碧波美景,让苏南大地展现“环境美”现实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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