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枣庄市政府透露,将利用三年时间(2016-2018),对全市燃煤锅炉进行综合整治,计划在2018年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此次活动重点整治额定蒸发量在10蒸吨/小时(含)以上蒸汽锅炉、额定功率在7MW(含)以上热水锅炉、额定功率在7200KW(含)以上有机热载体燃煤锅炉(不含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燃煤锅炉),力争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到2016年年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的40%;到2017年年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的80%;到2018年年底前,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
将加快发展热电联产,推进供热站提效改造,不断扩大集中供热能力和覆盖面积,限期拆除集中供热区域内的分散燃煤锅炉。违规建设且不落实整改要求的燃煤锅炉一律关停取缔。镇驻地及热负荷相对集中的工业聚集区,可引进有实力的专业化大型企业集团,采用服务外包模式,建设运行效率高、达到山东省超低排放标准的大型煤粉高效锅炉、“微煤雾化”锅炉,或者推广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替代部分燃煤锅炉。集中供热管网暂时不能覆盖、有用热刚性需求并具备条件的分散燃煤锅炉,安装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开展低氮燃烧技术改造等方式,实现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对储煤场地合理规划,设置挡风抑尘墙或防风抑尘网,安装固定式或者移动式抑尘喷淋装置,设置运输车辆进出清洗设施,防止煤粉尘污染。20蒸吨及以上在用和新建的燃煤锅炉还需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市、区两级环保部门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