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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改重头戏:输配电价二批试点启动 电价市场化随之推进

   2016-04-25 华夏时报 2530
核心提示:摘要:输配电改革作为电改的重头戏,同样是块难啃的骨头,如今输配电改革终于随着逐一试点开始向全国推广。首批节约55.6亿元输配电改革二批试

摘要:输配电改革作为电改的重头戏,同样是块难啃的骨头,如今输配电改革终于随着逐一试点开始向全国推广。

首批节约55.6亿元输配电改革二批试点启动电价市场化想象空间有多大

输配电改革作为电力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同样是块难啃的骨头,如今输配电改革终于随着逐一试点开始向全国推广。

4月21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2016年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对纳入第二批试点的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等12个省级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组织开展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

而就在此前不久的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会议明确了今年价格改革的三大重点领域之一就是输配电。会议称输配电的价改试点范围将在明年扩大至全国。

12省纳入输配电试点

如果2017年输配电的价改试点可以扩大至全国,也就意味着输配电价改革的成功推广。

事实上,继第一批试点成功实施后,国家发改委已经紧锣密鼓地推出了第二批试点计划。

按照国家发改委最新《通知》,将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和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纳入第二批试点的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等12个省级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2013-2015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输配电成本开展审核。

《通知》明确,此次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由国家发改委统一组织实施,采取交叉监审方式,由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成本监审机构牵头,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机构等参加,组成13个监审工作组,对试点电网公司输配电成本进行实地审核。

《通知》要求,监审工作组5月中旬启动实地审核工作,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要组织相关省网公司和华北电网公司,按照成本监审要求,准备相关基础资料,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另据记者了解,除了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国家发改委将继续对上述12个省级电网,以及国家综合电力体制改革的试点省份包括区域电网,部署了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2017年,上述改革还将覆盖全国。

“从进度和目标来讲,今年部署了18个,2017年我们力争能在全国全面覆盖,明年输配电价改革全国所有电网都要进行。”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此前透露。

5试点降价空间浮出

国家发改委继续推进输配电价改革,是因为第一批试点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2014年,深圳电网开始输配电价改革试点,2015年,蒙西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起步,然后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又在湖北、宁夏、安徽、云南、贵州五个省区扩围。据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这项工作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就输配电价改革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时也重点介绍了五大试点省份的改革成果。根据发改委价格司公布的数字,在深圳、蒙西试点的基础上,2015年开展试点的云南、贵州等五省(区),输配电价降价空间合计55.6亿元。同时,剔除或核减了与电网输配电无关的资产和不合理的成本约160亿元。

张满英指出,输配电价改革的推出,建立了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对输配电的收入、成本、价格进行全范围直接监管的新模式;约束了电网企业的成本,在对五省区组织交叉监审后,剔除或核减了约160亿元与电网输配电无关的资产和不合理成本,五省区平均核减比例约为16.3%;核定了输配电价,五省区约55.6亿元的降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终端电力用户用电价格,降低了企业的用电成本。

边试点边解决改革重大问题

除了进一步推进扩大试点范围外,政府也在进一步完善着试点中发现的问题。

国家发改委表示,下一步重点将是对改革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包括如何控制电网企业过度投资、一些偏远省份输配电成本高而电价承受能力低、输配电价监管过程中信息不对称、如何将输配电价分摊到不同电价等级、不同用户的问题等。

其中首批试点省份云南刚刚于4月18日发布了有关进一步改革的试点方案。

4月18日,云南省政府发布《云南省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显示,云南省电力行业发展面临亟须通过改革解决的5个问题中,有3个问题都涉及可再生能源消纳的问题。云南电源结构中可再生能源占比颇高,但该省丰富的水能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仅2015年弃水、弃风、弃光电量就达153亿千瓦时。发展耗能产业本地消纳水电是云南长期以来的发展战略。《方案》认为,云南“电矿结合”的发展目标未能实现,既影响了云南有色金属资源的深度开发利用,又影响了大量水电的消纳。

为破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面临的困难,云南省将积极探索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的有效途径,向国家级新区、省级以上重点工业园区、跨境经济合作区、边境经济合作区、保税区等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开放增量配电投资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高新产业园区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组建售电主体直接购电;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成立售电主体,允许其从发电企业购买电量向用户销售。据统计,近1年内云南省内成立的售电企业已经超过15家,其中不乏地方国企、民间资本,以及发电集团和新能源企业。

据云南省物价局负责人对外介绍,下一步,在输配电价核定的基础上,将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通过多渠道解决交叉补贴的问题,使输配电价的核定更加科学合理,抓紧研究接入系统服务价格的有关问题,促进发电企业的公平竞争;第三方面则需要加强对电网企业成本的日常约束,严格控制不合理成本费用进入输配电价。

云南的新政策也反映了,随着输配电价试点改革的推进,此前备受阻挠的电价市场化也有了进展。据记者了解,输配电价改革完成的地方,还将结合电力体制改革特别是电力市场建设进程,推动电力市场化交易,完善市场交易规则,逐步扩大市场电价的范围,“电力市场建设到哪里,电价就放开到哪里。”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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