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的化石能源补贴不仅占用了财政资源,加剧了环境恶化、公众健康、以及气候变化的风险,还削减了对能效和可再生能源的投资。
4月19日,由自然资源保护协会、国际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全球补贴倡议、能源基金会中国和创绿中心联合举办的“化石能源补贴”国际研讨会在京举行。会议围绕二十国集团(G20)峰会关注的“化石能源补贴”议题展开,深入讨论了化石能源补贴改革的研究成果和国际经验,以及中国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化石能源补贴影响可持续发展
中国社会科学院全球能源安全智库论坛秘书长刘强在会上指出,中国的能源安全战略经历了不同发展阶段的挑战。能源组合在历史演化过程中,形成了多种补贴互相交叉的局面,并扭曲了能源生产与需求的成本与价格信号。这种扭曲引起对能源的过度消费,导致能源组合无法实现优化,增加了能源安全的经济、社会与环境成本。
“最优的能源供给网络应该是经济上廉价、环境友好、供给系统智慧化并能柔性应对突发性冲击。”刘强说。
国际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全球补贴倡议研究员Rid Bridle分析,不同国际机构对化石能源补贴的定义不同,根据其对化石能源界定的补贴开发了不同的估算方法和模型。
Rid Bridle表示,国际案例研究与实践经验表明,成功实施化石能源补贴改革,需要立足于各国的国情,促成多方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关注社会的焦点问题,形成补充和配套政策支持的有利环境。
化石能源改革路线图渐明
“中国的化石能源补贴改革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国家发改委能源所能源系统研究中心副主任冯升波说。他介绍,2009年G20峰会形成了自愿性的化石能源补贴报告机制,2012年G20峰会提出了建立化石能源补贴同行审议机制。我国的化石能源补贴涉及到社会和经济的多个层面,需要放在当前的经济和体制改革的大环境,特别是当前税制改革的框架下,综合考虑可能产生的各种影响,制定有效的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取消鼓励浪费的、低效的化石能源补贴,以减少化石能源补贴改革给社会和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科学制定近期、中期和远期的化石能源改革的路线图。
在煤炭总量控制的背景下,取消煤炭不合理补贴成为近年来行业关注的热点。
自然资源保护协会能源、环境与气候变化高级顾问杨富强介绍,我国需要进一步改革化石能源以及能源的定价机制,特别是煤炭的生产和消费,使价格真实的反映资源、环境、气候等外部成本,主要的方法是通过制定合理的煤炭资源税、环境税和碳税。当前最迫切的是在制定环境税相关政策的过程中大幅提高税率水平。此外,建议取消煤炭环境进口税,促进煤炭的减量化、高效清洁利用及清洁能源替代。
要遵循市场规律
发改委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主任李俊峰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化石能源补贴改革更多地是从国家之间的外交、贸易角度来说的,目前来说,并没有严肃的讨论。“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不断深化,取消化石能源补贴必须符合市场化的进程,不能冒进。”李俊峰说。
此外,有专家还表示,未来中国化石能源补贴改革应建立和完善产业补贴评价体系,化石能源补贴改革要与宏观财税体制改革相结合,化石能源补贴政策要根据我国的国情以及各种实际情况区别对待。
记者了解到,2009年匹兹堡的G20峰会时,各国领导倡议“在中期内合理化并逐步消除鼓励浪费型消费的无效补贴”,这一承诺在之后的每一次二十国集团峰会上都得到重申。4月22日,《巴黎协定》高级别签署仪式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世界各国商讨通过提高非化石能源利用和减少碳排放等行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9月将在我国杭州举行的二十国集团(G20)峰会,中国作为主席国将与其他G20成员紧密合作。人们普遍期待为淘汰低效化石能源补贴设定“具体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