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4月22日下发通知,要求建立燃煤火电机组承担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的机制。
一财网消息,国家能源局4月22日下发通知,要求建立燃煤火电机组承担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的机制。
逾期未完成取消发电业务许可证
2020年各燃煤发电企业(项目法人,含自备电厂)承担的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配额与火电发电量的比重应达到15%以上。
国家能源局和各派出机构按年度对各发电企业火电发电量中非水可再生能源配额完成的情况进行监测考核,对于没完成配额要求的燃煤发电企业,应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配额要求,预期内仍未完成的,取消该发电企业的发电业务许可证。
据悉,这份名为《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征求建立燃煤火电机组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考核制度有关要求通知意见的函》为国家能源局起草,还没有正式作为文件公布并执行。通知中写道,2016年5月3日前要将书面意见反馈给能源局,逾期不回,被视为无不同意见。
根据目前媒体披露出的文件,燃煤发电企业可以通过自建非水电可再生能源项目或购买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证书的方式,完成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考核指标。
而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证书由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和燃煤发电企业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开展认证和交易工作。全国所有燃煤发电、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法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除外),应于2016年底前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上报项目基础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所属发电集团、建设地址、装机容量、发电类型等,为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和开展考核工作提供基础依据。
此前,3月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称,到2020年,除专门的非化石能源生产企业外,各发电企业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应达到全部发电量的9%以上。
15%还有多远?
然而,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非水可再生能源产出仅占火电发电量的7%左右。
说明:1)由于未能找到国华、华润的光伏发电项目的装机容量,因此比值偏低。2)三峡主要是水电,火电机组少,该比例不具有代表意义。
资深光伏从业者王淑娟在《落实配额制将带来光伏的春天?》中以“五大四小”举例分析道:
从上表可以看出,就风电、光伏项目的发电量而言,五大四小集团的发电量约占全国风光电量的63.8%,超过一半。然而,除中广核、三峡以外,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最高的为国电,约占6.2%,最低的为华电,仅为2.5%,与国家预期的15%有较大的差距。因此,只能通过自己建设、购买“非水可再生能源”的指标,从而给风电、光伏电力带来强劲市场需求。
在这份文件中,能源局提到,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保障实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的能源发展战略目标,并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完善风电、太阳能发电支持政策”这一要求,推动建立市场化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机制,因此国家能源局起草了这份通知。
然而,即便火电承担15%以上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非化石能源15%的目标就能达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