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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环境例行监测能否说清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2016-05-03 中国环境修复网2150
核心提示:201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指出,到2015年,全面摸清我国土壤环境状况并建立例行监测制度。已经生效的《

201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指出,到2015年,全面摸清我国土壤环境状况并建立例行监测制度。

已经生效的《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办法》规定,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进行重点监测、加密监测和动态监测;饮用水源保护区、食用农产品产地等土壤敏感区域至少每五年调查一次。即将生效的《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建立土壤环境监测制度;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的调查、监测、评价和科学研究;土壤污染高风险行业企业应当对其用地及周边土壤环境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监测。

环境例行监测的目的

根据1983年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和2007年施行的《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等文件,我国例行环境监测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1、结合环境质量标准,全面反映环境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2、监视污染源变化情况;3、预警突发环境污染事件;4、评价污染控制和环境治理措施的效果;5、服务环境背景调查;6、积累长期环境监测数据。

土壤污染特性对传统例行监测的影响

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多次指出,土壤污染跟水和大气是完全不一样的,土壤污染防治的思路跟水和大气的污染控制会有很大的不同。

相应的,土壤污染监测思路同大气和水监测也应该大不一样。目前,大气环境和水环境例行监测相对较为有效。但即便这样,“十二五”重金属污染防治区域大气和水监测的布点却没有能很好反映出区域污染状况和治理效果,需要在“十三五”规划中改进完善。那么,土壤污染的特性如何影响传统例行环境监测?

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包括土壤污染迁移可能的优先通道,会导致旨在发现土壤污染、反映土壤环境质量变化的土壤环境监测布点存在较大随意性和盲目性。在点源污染区域,依靠监测土壤污染很难发现问题,通常有效的方法是监测地下水,比如饮用水源保护区、土壤污染高风险行业企业。非均质性还可能会使面源土壤污染区域监测事倍功半,比如农用地,这一点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修订思路就可初见端倪。

另一方面,污染物在土壤中的存在具有长期性,土壤污染情况变化和迁移也非常缓慢,同一点位监测到显著变化可能需要数年甚至更久。因此,土壤监测反映土壤环境质量恶化的作用比水和气弱很多,而且积累性使监测基本反映不出土壤环境质量的改善。

国外大尺度土壤监测情况

国内有报道称,德国共有800多个土壤监测点,绝大部分是环保部门设立的,也有一些是农业部门设立的。瑞士的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全国共120个监测点,农田和森林的点占80%。按照73%的城市化率,两国应接近平均100平方公里一个点。这样的大尺度监测是有用于环境背景调查和积累长期环境监测数据,服务于国家层面的宏观政策,但不能指导具体的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相应地,日本《农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我国《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对土壤污染监测尺度要求,水平方向网格大小为40米×40米到10米×10米之间,垂直采样间隔深度为1-2米或更小。

我国土壤例行监测试点情况

“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了全国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试点工作,每年分别监测了污染企业周边、农田区、蔬菜种植区、饮用水源地周边和城市绿地、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周边等土地利用类型的土壤环境质量。

2011年监测结果表明,各省区市监测企业周边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状况一般,5种主要重金属污染物的超标率依次为:镉>砷>汞>铅>铬。不同行业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特性存在较大差异,超标点位主要集中在金属与非金属采矿、冶炼与加工业企业周边土壤。内梅罗综合指数评价结果表明,企业周边土壤环境质量以清洁和尚清洁为主。

2012年监测结果表明,监测的农田区土壤环境质量整体较好。5种主要重金属污染物的超标率依次为:锡>铅>砷>汞>铬。监测的农田区土壤主要重金属污染物为镉,镍和铅;主要有机污染物为滴滴涕。

从采样布点的情况看,虽然5年的试点没有达到摸清底数需要的小尺度或微小尺度,但总体上比第二次全国调查的布点稠密。然而,2011和2012年的监测结果也仅说明了一些客观常识,没有更多超出第二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得出的结论,实际使用价值尚难判断。

土壤环境例行监测能不能达到目的

按照设想,试点后土壤环境例行监测工作的实施和开展,将构建以耕地、饮用水水源地和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监测为重点的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基本说清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污染空间分布和变化趋势。

《国家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实施方案》表明,例行监测的远期目标相当于每10年进行一次国控点调查。国控点的数量约为28000个,少于第二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41938个,尽管两者针对的对象可能会有一些差别,但是就全国的范围来说,国控布点也属大尺度的宏观性质。即使加上省级“加密”监测点位,也只能是得到另一套宏观数据。这样的监测能否说清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状况?除了水平方向的大尺度,表层0-20厘米深度采样也不能反映出垂直方向的空间分布。

“对重要敏感区和土壤污染高风险区进行加密跟踪监测,对土壤污染进行环境风险评价。”这种加密监测在发现污染前和发现中属于场地调查性质,确实可能摸清相关区域的污染情况。在发现污染后,其应该不属于例行监测范畴。

土壤环境例行监测的可行性如何

近期,在环境保护部系统召开的一次国际交流会上,美国环保局官员表示,美国没有开展土壤污染例行监测。德国代表则指出,土壤例行监测可能并不实用或者不切实可行,主要还是要靠监测地下水来发现问题,包括农田下地下水中的氨氮。

土壤环境例行监测的思路不符合耕地、饮用水水源地和污染场地土壤污染形成的机理和途径。相比水和大气监测,土壤监测可谓是用确定的监测点来反映具有不确定特征的土壤污染,其结果无庸赘述。

土壤环境保护在我国是一项较新的工作,土壤污染详查和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也没有国际经验借鉴,需要更多智慧,坚持创新和切合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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