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等6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第一批)的通知》,盐城市作为淮河流域重点城市成功列入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地区。此次,全国获批开展示范区建设共57个地区,我省淮河流域重点地区(包括盐城、徐州、淮安、扬州4市)和镇江市入选。
我市申报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工作自今年年初开始启动,市发改委组织编制了《盐城市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实施方案》,经数十次修改完善。在此基础上,经省政府决策,我市与徐州、扬州、淮安作为江苏淮河流域重点地区联合申报,并形成了总体建设方案,最终成功入选。下一步,省发改委及相关部门将按照淮河流域重点地区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的要求,围绕制度创新重点,加强组织推进力度,建立区域联动工作机制,细化分解目标责任,确保2017年之前建设完成目标任务,为全省乃至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