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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服务公司参与分布式能源投资路径分析

   2016-05-04 中国节能网1900
核心提示:作为智能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布式能源能够加强地区电网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为政府机关、大型商务区、医院等重要负荷提供不间断供能,包括

作为智能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布式能源能够加强地区电网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为政府机关、大型商务区、医院等重要负荷提供不间断供能,包括供电、供热和制冷,保证了能源供应的可靠性;同时,分布式能源系统也为未来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提供了新的平台和思路,充分满足各类用户对供能质量、供能可靠性和安全性的要求。现阶段许多分布式能源系统的电力供给采取“并网不上网”的发展模式,随着并网技术的不断成熟和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未来分布式能源“并网且上网”的模式将进一步推动其发展并为其带来更广阔的投资前景。

为整合分布式能源投资的内外要素以充分发挥分布式能源的作用,并在实现分布式能源投资的持续性盈利目标的同时,满足社会发展、企业经营、居民生活的需求,本文从分布式能源投建和运维两个阶段分析并提出了分布式能源投资模式,最后讨论了节能服务公司参与下的分布式能源投资模式实现路径。

1.分布式能源投资模式

分布式能源系统通常利用分布式资源(DistributedResources)或清洁能源为能量来源,具有建设周期短、规模较小、运维方便等特点,能有效发挥削峰、减少网损、提高终端能效、缓建或少建输配电设施等作用。针对分布式能源投资,首先,总结并提出分布式能源投资模式的设计原则,考虑到分布式能源投资的阶段性差异,从投资建设阶段和运营维护阶段两个方面研究分布式能源投资模式。

1.1分布式能源投资模式的设计原则

结合分布式能源系统的特点,为构建完整、高效、具有独特核心竞争力的分布式能源投资模式,提出以下四点分布式能源投资模式的设计原则。

(1)持续性原则。对于投资主体来讲,盈利能力是衡量分布式能源投资模式的重要标准。持续盈利则强调对分布式能源的投资是可持续的,该项原则是实现分布式能源市场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同时也是实现分布式能源系统可持续发展的先决条件。

(2)客户价值最大化原则。通过分布式能源系统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最大程度地满足客户对电能、供热、制冷等服务的需求,从而实现客户价值最大化。该项基本原则也是实现分布式能源系统持续发展并持续盈利的先决条件。

(3)资源整合原则。整合分布式能源投资建设和运行维护过程中的人、财、物等资源,实现内外部资源的优化配置,深化整个产业链的协同合作,提升分布式能源系统的整体市场价值和核心竞争优势。

(4)风险控制原则。分布式能源投资受政策、法律、能源行业发展等因素影响较大,设计良好的分布式能源投资模式应能够抵御资金不足、合作不畅、设备故障等系统内部风险,也应能抵御政策、法律、能源价格等系统外部风险。

1.2分布式能源投资相关市场主体分析

分布式能源投资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在投资建设阶段和运维阶段所涉及到的相关市场主体主要有:政府部门、分布式能源系统设备供应商、分布式能源投资商、电网公司、节能服务公司、工程建设公司、专业运维公司、用户等.

从市场角度看,各市场主体所处的市场地位不同,所具有的权责也存在差别。如,外部监管部门(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主要为分布式能源的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和外部管制;分布式能源投资商、金融机构、设备供应商、工程建设公司等主体的合理投资和规范化建设共同推动了分布式能源的快速发展;专业运维公司、节能服务公司、用户以及电网公司间的有效协作确保了分布式能源系统的正常运营。

1.3分布式能源投资建设阶段模式

1.3.1分布式能源投建阶段主要工作

分布式能源投资建设阶段的主要工作为:资金募集、分布式能源系统设备的采购、安装和调试等,依次分为方案设计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调试运行阶段.

1.3.2投建阶段相关市场主体分析

(1)政府部门。从资金募集主体到资金来源和去向,以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过程进行监督,制定并出台相关融资政策、行业发展规范,为分布式能源投资创造有利的市场环境。

(2)分布式能源设备供应商。设备供应商参与分布式能源系统资金筹集情况下,可采取以较低价格出售设备、以较低价格向设备采购方提供租赁服务、无偿提供设备,以及提供无偿设备维护等形式参与分布式能源系统的资金募集;设备供应商不参与分布式能源系统资金募集情况下,仅有偿提供设备和维护服务。

(3)分布式能源投资商。设备供应商、房地产开发商、节能服务公司、工程建设公司、用户等都有可能成为投资商,采取独立投资或合作投资的方式,其各自的权责也因融资方式不同而有别,而均依靠分享分布式能源的节能收益回收投资。

(4)节能服务公司。受业主委托,按节能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并通过分享节能收益回收服务成本;当节能服务直接参与分布式能源投资时,其要求的效益分享比例会高于仅作为能源服务商时的情况。

(5)用户。分布式能源系统的受益者之一,可通过独资、合作或完全依靠第三方投资获取分布式能源系统所产生的节能效益。

1.3.3分布式能源投建模式分析

根据针对分布式能源投建阶段的主要工作和相关市场主体的分析,本文提出2种分布式能源投建阶段的投建模式:独立投资模式和合作投资模式。

独立投资模式下,可能的投资主体进行分布式能源的独立投建工作。然而,该种模式下对投资主体的资金要求较为严格,是否掌握分布式电源相关领域的建设能力也是投资主体降低投建成本的关键。结合上述投建阶段相关市场主体的分析,节能服务公司或工程建设公司可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选择独立投资模式。

合作投资模式下,投资主体间可采取两两合作或多个主体间的合作,投资主体可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相互联合共同投建分布式能源系统。需要指出的是,虽然该种模式减轻了各投资主体的资金压力,但是各投资主体的投资收益情况要比独立投资模式差,投资主体间在投建过程中的协调问题同样会影响到工程建设质量。结合投建阶段相关市场主体的分析,在资金受限但具有某一方面的优势,或具有资金优势而在建设能力上欠缺时,相关投资主体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

1.4运营维护阶段模式

1.4.1分布式能源运维阶段主要工作

在分布式供能系统调试完毕,开启计费周期时即进入系统运维阶段。分布式能源运维是确保供能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减少投资商经济损失的重要环节,其主要包括产能设备、供能设施、通信系统等多个设备和系统的巡检和维护管理工作,以及节能率测试、节能咨询和增值服务等工作。总的来讲,即是对整个供能网络、系统、数据库等软件和硬件进行日常维护、集中维护、应急维护,并对供能系统使用过程中业主的问题进行答疑,能及时报告、排除、处理运营故障和事故,确保安全、可靠地供能。本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止供能中断”的原则.

1.4.2运维阶段相关市场主体分析

(1)政府部门。使监督运营过程中的计量、计价、结算等工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要求;对运营企业与用户之间关于节能效果等争议进行仲裁;确保分布式供能系统的维护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同时符合环保、消防、工程领域相关法规。

(2)节能服务公司。节能服务公司通常具备较成熟的运营经验以及较高的运营效率,可提供专业的能源管理服务,包括节能计量、节能诊断、顾问咨询等服务,有效提高了节能效率;针对供能设备故障问题,节能服务公司可与设备供应商或专业运维公司协商解决,并明确设备质保期内和质保期外的费用分摊问题。

(3)专业运维公司。专业运维公司通常不直接参与到供能系统运营过程,通过与投资方签订合作协议,主要负责具体的维护工作;针对供能设备故障问题,专业运维公司可与设备供应商协商解决,并明确设备质保期内和质保期外的费用分摊问题。

(4)分布式能源设备供应商。设备供应商主要参与到供能系统的维护过程,根据销售合同对设备的运行及维护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若设备供应商参与了分布式能源的投资,则需依据投资合作协议明确相应的运维费用分摊问题。

(5)用户。用户按照分布式供能系统操作规程进行使用,针对运营问题、设备维护问题向相关服务主体进行咨询,并对得到的节能数据和效果进行核查。

1.4.3分布式能源运维模式分析

基于对分布式供能系统的主要运维工作以及运维过程中各相关市场主体的权责分析,同时结合分布式能源投建阶段的模式分析,本文从市场整体角度提出三种分布式能源运行维护阶段的模式:独立运维、完全委外、联合运维。

独立运维模式,运维责任人更为明确,由投资主体来承担全部运维工作,投资主体的整体投资效益较好。同时,也应注意到,该模式下对投资主体在人力资源、设备、材料投入等方面的要求较高。因而,该模式适用于具有独立投资能力的节能服务公司或者专业的分布式能源投资商。

完全委外模式,主要是针对投资主体为非专业分布式能源运维商,将运维工作完全转交给专业的运维企业负责,减少了投资主体在运维设备和人力资源方面的投入,弥补了运维经验的不足,但该模式需要支付相应的运维费用(通常较高),直接影响到投资主体的最终收益情况。该种运维模式适用于用户作为投资主体投建分布式能源系统的情况。

联合运维模式,投资主体可与专业的运维企业进行合作,双方协商确定分布式能源收益的分享指标,有利于投资主体减少在运维设备和人力资源方面的投入,以聚焦于核心业务和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方面。因此,该模式主要适合于合作投资模式,投资主体双方或多方通过优势互补的策略投建和运维分布式能源。

2.分布式能源投资商业模式实现路径

分布式供能系统主要建在负荷中心,且随着分布式发电形式的多样化发展,未来分布式能源商业化运营模式也将出现多样化发展的局面。由于分布式能源在投建阶段和运维阶段的投资模式和运维模式的多样性,不同模式下各投资主体自身条件的差别以及市场地位的不同,因而具体的分布式能源投资战略也会随投资模式的不同而有所区别。针对当前发展态势好且具有政策支持的节能服务公司投建分布式能源的情况,文章重点分析节能服务公司参与下的分布式能源投资商业模式实现路径。

2.1发展路径

结合分布式能源投建阶段的主要投资模式分析,节能服务公司可采取由“独立投资”到“联合投资”再到“融资”的路径,随着业务量的增加,逐渐调整市场发展角度,从专业的分布式能源投资和运维公司逐渐变为规模较大的综合性能源服务公司。在运维阶段,可选择由“独立运维”到“联合运维”的方式,推进分布式能源业务的扩展。

此外,随着分布式能源投资业务的推进,从宏观层面上来看,将分布式能源投资市场逐渐由条件较好的城区逐步向郊区以及农村发展,适时、适度地扩张投资市场。同时,在分布式能源投资项目方面可由冷热电三联供项目为主逐渐扩展到多种新能源形式的分布式发电项目。

2.2市场发展策略

2.2.1目标市场的选取

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分步分阶段地扩展分布式能源市场、追求利润最大化是投资者进行分布式能源投资的根本出发点。本着选择节能潜力大、可进入性强、易于操作和实施的市场作为目标市场的原则,以节能服务公司为例,其在选择和确定目标市场时,应综合权衡和考虑以下几点:

(1)尽可能选择高耗能行业,由此产生的节能效益较为显著;(2)优先考虑总体经营状况良好、稳定、有发展前景的行业;(3)充分关注对节能重视的行业;(4)充分考虑项目的可复制性;(5)逐步开发预算稳定的事业单位、物业和管理机构。

由于分布式能源项目从投建到正常运行的周期较长,且市场环境的变动也为未来分布式能源投资收益带来了不确定性,节能服务公司需合理分配在各细分市场上的投资,以分散单一市场投资所带来的风险。因此,节能服务公司应确定以高耗能的工业企业、金融中心的企事业、预算稳定的公共事业部门为主要目标市场。

2.2.2目标市场的定位

从宏观层面上来看,在前期发展起步阶段以城区为主要目标区域市场,随着分布式能源业务的推广,逐步将市场扩大到郊区乃至农村地区,投资项目也由冷热电三联供项目逐步扩张到投资成本高、技术要求严的可再生能源分布式供能项目。具体来说,投资者可从产品定位和企业定位两个方面制定其在分布式能源市场上的策略。

(1)产品定位。作为投资者,节能服务公司应广泛开展分布式供能项目的推广,完善已有的产品结构,明确项目产品的可复制性及其技术的运作方式,增强比较优势,强化对客户的节能服务意识,建立稳定市场框架和体系。

(2)企业定位。企业定位是对产品定位的强化,节能服务公司可以服务优势扩大其影响力,树立一些优质项目,让潜在客户切身了解到项目受益者如何通过分布式供能项目运作受益,结合公司操作项目的特色,广泛宣传公司的优势,努力创造示范效应。同时,对一些供应商、新闻机构、产业界知名人士以及专家教授有针对性地做宣传,提高产品、项目运作质量、公共关系在各相关领域的知名度。

3.结语

针对分布式能源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本文提出了分布式能源投资模式,并结合相关分布式能源发展政策和运营实际提出了一些可行的投资模式和市场发展策略。此外,随着分布式能源市场的扩张以及并网规模的逐步增长,未来分布式能源投资能否为投资者以及用户带来可观的收益,以及并网后对电网公司的经济影响如何,还需对不同投资模式下的分布式能源投资经济效益做进一步的分析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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