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中国节能网

企业节能环保专用设备不能享受投资抵免的优惠

   2014-08-15 腾讯微信1790
核心提示:哪些情况下,企业节能环保专用设备不能享受投资抵免的优惠?​
问:哪些情况下,企业节能环保专用设备不能享受投资抵免的优惠?​



答:以下情形,企业购置节能环保专用设备不能享受投资抵免的优惠:​



1、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设备目录》范围内的专用设备,方可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如果企业购置的专用设备不符合《设备目录》的性能参数和应用领域的,或者虽然购置了但却没有实际使用的,都不能享受投资抵免的优惠。​



2、企业利用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企业利用财政拨款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不得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3、如果企业从购置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转让、出租专用设备,应在该专用设备停止使用当月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举报收藏 0评论 0
 
更多>同类新闻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我们宗旨  |  我们使命  |  我们愿景  |  组织机构  |  专家机构  |  机构分布  |  领导机构  |  管理团队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京ICP备0502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