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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标”引发业界热议 污水处理厂还在量体裁衣

   2016-05-06 南方周末 2490
核心提示: 住建部城镇污水处理厂实时管理系统的数据显示着巨大市场空间:截至2015年6月底,全国城镇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3802座,其中一级A项目仅860个
     住建部城镇污水处理厂实时管理系统的数据显示着巨大市场空间:截至2015年6月底,全国城镇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3802座,其中一级A项目仅860个。“标准提升,无疑会扩大环保设备生产企业的市场规模。对他们有利,这些企业自然会支持提标。”资深业界人士方晔表示,“而问题在于,政府财政目前是否有能力对此埋单?”

“污水处理厂正在被妖魔化。”面对媒体的提问,珠海水务集团副总经理方晔给出了肯定的回答。这样的观点也得到一些污水处理厂业内人士的认同。

业内人士认为的“妖魔化”,出自2016年2月一家媒体评论文章《污水处理厂为何不治污》:“以治理污染为本职的污水处理厂,竟然成了超标排污大户。而治本之策,在于提高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文章点出了提标问题。

为反驳上述文章,中国环境科学院原副院长夏青在个人微信公众号上连发三篇评论,认为“提高排放标准不是治本之策”。反驳文章在环保圈内大量转发,成一时热点。

紧随其后,一份信函被递送到环保部主要领导的案前,此信出自一家环保企业。“污水处理厂建在哪,排污就在哪,哪里就会形成黑臭水体。标准不提高,全国大规模治理黑臭水体的行动恐怕会变成一场劳民伤财、无功而返的运动。”上述信函写道。

自此,一场大规模的“提标”争论在行业内掀起。

截至目前,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提升已经完成公开征求意见阶段,相关意见已汇总至标准修订者,等待环保部会议讨论通过。

“提标”大争论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夏青大胆预测:“这个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一定不会被环保部会议通过。”

之所以这样判断,是源于夏青对持不同观点者的分析:“这种赞成使用一刀切的办法,一味进行提标的人,从人数上看,目前在环保系统中并不占大多数。”而且,“与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管理体系相左”。

2015年11月4日,环保部发布了新修订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向国家发改委、中国科学院、碧水源等39家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到:自2016年7月1日起,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执行一级A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敏感区域内的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执行一级A标准。

而之前的标准是,仅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以及作为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A。除此之外,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根据不同排入水域的功能类别,执行一级B到三级标准。这一标准自2002年制定发布,沿用至今。出水污染控制项目包括化学需氧量(COD)、悬浮物、总磷、总氮等。级别越高,出水水质则越好。

“污水处理系统有多个问题,标准只是其中之一。而相比之下,更大的问题则在于污水处理系统落后。污水收集不上来,标准再提高,河道如何干净?”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总工程师张辰说。

和张辰持相同观点反对污水处理厂提标的,在上述媒体采访中占绝大多数。“真正污染是多年来工、农业和生活污水直排累积造成的,把直排的、偷排的问题解决了,污水处理厂绝对不用提标。”方晔亦表示。此前标准的制定已经充分考虑了环境容量问题,而且应根据各地实际在国家统筹的前提下强化地方标准,不应该全国一刀切。

对此,碧水源常务副总裁何愿平则有不同观点:“拿污水收集管道说事,跑冒滴漏,这并不是理由。污水收集系统不完善和排放提标二者是不矛盾的,为何要放在一起说?”

“现在一级A还是劣五类水,水体丧失了循环的功能,就是一潭污水。”何愿平说。例如,从COD浓度来看,一级A的数值为50mg/L,而被视为污浊的地表五类水,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COD也不能高于40mg/L。如果这样进行数值比较,按一级A标准处理后的水,确实比地表五类水还差些。

“这就是说,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的大量污水,仍可能是超出人们预想的劣五类水!”人民日报上述评论总结。

对此,北控水务集团技术总监贾立敏则并不认同,原因是这样的对比忽略了水体的自净能力。而这两个水的标准,一个属于质量标准,一个是排放标准。贾立敏认为不能将二者混为一谈。

更进一步讲,如果将新建污水处理厂标准都提升至一级A,资金方面将会存在巨大缺口。

千亿市场的账本

同样关注到污水处理厂提标的还有金融机构。

据《金融投资报》分析,提标将打开千亿市场。并预判,未来污水处理费用还将存在较大的上涨空间。该媒体援引环保部的测算,未来污水处理改造和新建投资将达到1326亿元,年运营费用656亿元。

住建部城镇污水处理厂实时管理系统的数据也显示着巨大市场空间:截至2015年6月底,全国城镇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3802座,其中一级A项目仅860个。

“标准提升,无疑会扩大环保设备生产企业的市场规模。对他们有利,这些企业自然会支持提标。”方晔表示,“而问题在于,政府财政目前是否有能力对此埋单?”

“标准制定要考虑地方经济的承受能力。在经济发达的珠海尚且有财政承受不起的时候,其他一些欠发达地方则更不用说了。”方晔说。

业内文献普遍引用的一个“账单”是:一个污水处理厂从一级B排放标准到一级A排放标准的追加投资,等于该处理厂原始投资成本的50%-70%。以一座平均处理能力为4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厂为例,一级B污水处理厂基础建设投资约为6000万-8000万元,其升至一级A的追加资本为3000万-5600万元。

这样的成本测算也得到了桑德集团董事长文一波的认同。

“企业为了达到新的更严格的标准,投入的资金会增加,运营成本也会大量提高。而这之后,会涉及和当地政府就新的污水处理费谈判的问题。于是,标准提升,将会带来的是整个现有运营格局的打破。”贾立敏认为。

“由于政府自身财力所限,企业的提价要求未必会如愿以偿。”北控水务运营着规模庞大的污水处理厂。贾立敏表示,在一些地方标准提升的过程中,这种双方谈不拢的情况并不少见。而如果实在谈不拢,接下来面临的可能就是退出。“既然做不成,那我就退出不做了,换别人来做。这种情况也有发生。”

何愿平不赞同上述观点:“保守派认为没钱。那我们为什么就有钱做其它的?环保问题随着GDP增长而产生。GDP发展带来了税收,为什么就没有资金投入环境保护?”

何愿平做了这样的测算:国家目前每天产生城镇污水约1.7亿吨,如果全部提标,按每吨增加成本0.2-0.3元,一年整个国家需要多花100多亿,而将带来一个好的环境与水循环效应,这个账是算得过去的。

“持反对观点的人,都多多少少涉及自身利益。在环保行业,依然是保守派力量大。他们缺乏资金、技术、实力,总是站在自己的利益立场上说话,阻碍着提标工作的推进。”何愿平说。

夏青对此则表示:“有先进技术的企业要把自己的生意做大,无可非议。但是将自身技术跟排放标准提标联系起来造與论,不符合企业社会责任。”

十三年未修标

关于污水处理厂国家标准的修订,最近的政策指导可见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其中提到:修订城镇污水处理污染物排放标准。敏感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最早于2002年12月24日发布,至今已逾13年。“标准自出台至今,污水处理量增长了多少?经济总量增加了多少?所以经历了十余年的巨变,标准也应该进行相应提升。”何愿平说。

根据住建部的统计数据,2002年标准刚发布时,我国污水处理能力约为3700万立方米/日,到2015年6月底,这一数字已增长至1.61亿立方米/日。而这期间,国家标准并无变化。

据夏青回忆,全国范围内的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始于2007年太湖蓝藻事件的爆发,此次事件直接推动了各地规模庞大的提标改造工程开展。

为解决太湖的污染问题,当年紧急出台了《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提到:将太湖流域的污水处理厂出水排放标准由一级B提升为一级A。随后,提标改造工作在一些对水环境质量要求严格的地方开始实施。

例如地处太湖流域的江苏无锡。2010年改造工作完成之后,主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由于污水处理标准的提高,进入太湖的氮磷污染物大大减少,对防治蓝藻问题作出贡献。

不管怎样,这仅仅是地方的自选动作。地方是否执行更为严格的标准,取决于当地决策部门的政绩观。在夏青看来,随着中央日益重视环境问题,这样的观念正在各个地方逐渐形成。因此,地方自选动作完全可以实现标准更严。

随着更严格的地方标准逐渐实施,以及“水十条”的要求,修订国家标准的事情在2014至2015年终于开始酝酿,其间经历了大约三次提标工作。据贾立敏回忆,现在的征求意见稿,和过去每次提标工作提的方案,有所不同。

“妖魔化”背后的真问题

方晔所认为的“妖魔化”污水处理厂现象,既来自于行业外,也存在于部分业内人士。

“什么是妖魔化?把地表水和污水处理厂排污的几个指标拿来进行简单对比,得出差于五类水的结论来误导人们,这就是妖魔化。”方晔说。于是,污水处理厂被扣上了“排污元凶”的帽子。

越多的人认同“污水处理厂排污”的说法,污水处理厂排放提标就会得到越多人的赞同。“如果标准提高真是能解决污染问题,那贵点也无妨。而如果水污染问题并未得到解决,结果则是浪费了大量纳税人的钱。”方预测。因为污水处理厂提标是本末倒置、锦上添花,并无法最终解决污染问题。

而贾立敏则认为,“妖魔化”的问题,的确有部分污水处理厂存在排放的污水某些指标达不到标准的要求。

近些年,有关污水处理厂成为排污大户的新闻频繁见诸报端。2016年2月22日,甘肃省环保厅公布了1月份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涉嫌超标的名单,在被通报的14家超标排污企业中,污水处理厂竟有5家。

“个别不达标厂的违法案例,如何能够否定污水处理厂的作用和主流?”夏青反问。但正是这样个别排污问题的现实存在,使得一些公众会认同“污水处理厂排污”的说法。

而导致排放不达标的发生,原因则在于技术和资金两大难题。

“资金方面,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地方花不起那么多钱,所以导致了偷工减料的上一些设施。技术方面,一级A标准本身运行是不稳定的,这样就会造成一些关键性指标超标,例如在北方冬季,总氮可能会超标。”贾立敏说。

一方面是地方财政对污水处理费用的支付资金短缺,一方面是污水处理厂排放不达标形成的“妖魔化”。这样的问题如何破解?

如果提标势在必行,确定相应的调价机制则显得更为迫切。贾立敏提出,考虑到地方政府承受力,确立一定的调价机制对于提标后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十分必要。

“一种污水处理先进技术,对企业来讲可能很好,但是对全局未必适用。要分别考虑不同地方的水质改善需求,不能搞一刀切。国家标准首要是保全国污水处理底线技术;地方标准和排污许可证,则可以解决不同地方的特殊问题。”夏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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