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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四部委共同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

   2016-05-06 中国建材报 2050
核心提示: 4月26日,由商务部牵头,工信部、住建部、环保部等国家部委和中国建材联合会共同组成联合调研组,赴北京联绿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元泰达工厂做
     4月26日,由商务部牵头,工信部、住建部、环保部等国家部委和中国建材联合会共同组成联合调研组,赴北京联绿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元泰达工厂做深入调研。此次调研,意在调研元泰达“建筑垃圾100%资源化”技术,寻求有效解决建筑垃圾围城困局、利国利民的技术和项目,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

建筑垃圾围城形势严峻

当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阶段,基础设施和房地产等各类建筑项目遍地开花。据统计,每1万平方米建筑的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建筑垃圾500吨~600吨,而拆除1万平方米旧建筑,将产生7000吨~1.2万吨建筑垃圾。

我国建筑垃圾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仅2015年我国产出的建筑垃圾(含公路翻新维护垃圾)就高达35.5亿吨。

据保守估计,未来10年,我国平均每年将产生15亿吨以上的建筑垃圾。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牛佳在《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研究》研究出的“时间序列分析”的方法,估计,未来10年,我国城镇化率有望达到60%。因此,从现在到2020年左右,城市建筑垃圾产生量还将逐年提高。预计2020年将达到26亿吨,2030年将达到73亿吨。

面对如此庞大的建筑垃圾,传统处置主要采用传统的倾倒和地下填埋处置方式。据了解,我国未经任何处理直接进行填埋的建筑垃圾约占总量的98%。

在堆放和填埋过程中,建筑垃圾会因为发酵和雨水淋溶、冲刷,以及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浸泡而产生渗滤液,污染周围地表水和地下水。在长期的堆放过程中,建筑垃圾中的有害物质通过垃圾渗滤液也会对土壤产生严重污染。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在高温、水分、日照的作用下会发生分解,产生粉尘和有害气体,对空气造成严重的污染。

根据相关研究表明,我国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中露天倾倒的部分需要占用土地1.5亿平方米,即使填埋的建筑垃圾也要占据土地。一方面浪费了大量土地甚至是耕地资源,另一方面也给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这种资源浪费还呈现出扩大化的趋势。

对国内外建筑垃圾资源化情况的调研分析表明,目前国内建筑垃圾产业处置建筑垃圾的方式仍停留在传统的现场移动设备处置和填埋的处置方式上,少部分地区采用固定设施处置,总体资源化再利用率仍不足5%,并且未资源化部分还会产生严重二次污染。

建筑垃圾资源化可行且必要

近年来,“垃圾围城”一词常被热议。去年12月20日发生的“深圳滑坡事故”更将建筑垃圾推到了风口浪尖,其危害直观地摆在了人们的眼前。

今年两会期间,中国工程院副院长徐德龙对建筑垃圾围城问题的忧心忡忡,“随着城镇化进程持续推进,我国当前已经到了建设的峰值,城市建设必然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处置必然要走资源化道路,将建筑垃圾处置、建材工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效益结合起来,变废为宝,形成建材工业与城市建设有机循环发展。”

在此次调研中,相关专家表示,当前加速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既有可行性又有必要性。

首先,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高度契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导向和发展理念。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都做出了关于绿色发展、低碳循环发展的战略部署。《2015年循环经济推进计划》提出了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要求,提出要研究起草《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方案》,开展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省建设工作,鼓励各地探索多种形式市场化运作机制,创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领域投融资模式,给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在中央的倡导和支持下,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加大政策、税收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进程将步入加速发展时期。

其次,建筑垃圾经过加工转化为各类建筑材料,产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广阔可以应用于工程建设,实现“变废为宝”实现巨大的经济效益。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可用于房屋、道路、园林、市政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原料充足,产品应用广泛,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据专家测算,到2020年,全国每年至少将产生建筑垃圾51亿吨,若其中80%转化为建材产品,将创造价值1.6万亿元。

再次,建筑垃圾的处理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可避免了次生环境危害。我国当前“填埋堆放”和“堆山造境”的垃圾处理方式会对堆放场地及附近地区的环境造成严重的次生污染。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后,这些污染问题都将局限于车间,不会产生次生污染危害环境。

就业岗位增加和城市现代化水平的提升也是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的有利效应。据测算,每1亿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可以带来1.5万个就业岗位,如果2015年中国建筑垃圾35.5亿吨全部实现资源化利用,可以解决超过50万劳动力的就业。

最后,我国已经具备一定的技术积累和产业基础。在技术上,早在“十五”科技攻关项目计划中就有建筑垃圾资源化相关技术,到“十二五”末,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在处理设备、生产技术、标准规范、产品质量、使用示范等环节均已取得了实质性的成就,建筑垃圾资源化平台已初步搭建。

在标准规范上,2009年,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依据国家科学技术部(国科发政[2009]648号)《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组建,旨在解决制约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主要瓶颈问题,整合本产业内优势资源。联盟成立后,参考了欧盟、美国、日本以及中国台湾等国际建筑废弃物处置利用安全标准和联盟成员的企业标准,制订了11项“联盟标准”,并于2014年12月在北京发布,涵盖节能子体系与清洁生产子体系,在行业内引起强烈响应。这些标准既是我国产业实现健康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政府管理部门可以以此为基础出台国家标准。

在产业发展情况上,据不完全统计,到2014年底,全国年已建、在建处置建筑垃圾产能在100万吨以上的生产线共计60条左右,另有小规模建筑垃圾处置企业数百家。在专业设备方面,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固定式处置设备企业有100多家,另有18家企业具备制造移动式处置设备的能力。

在政策支持上,全国有70多个省市针对建筑垃圾制订了相关的地方法规。其中针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政策法规、条例文件共计32篇,涉及13个省市自治区。

完善政策标准强化监督监管

总体来说,我国的建筑垃圾再利用产业已经具备相当的基础,但是实现快速发展并获得一定的国际竞争力,还需要精准施策、主动作为,形成系统的政策体系。对此,参与调研的有关专家对加快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提出以下点建议:

一是完善产业标准体系和法律支撑,出台细化配套政策,提升产业政策精准度。目前我国建筑垃圾产业对资源化处置和高附加值利用的需求极为迫切,而国家现行实施的再生产品标准数量少,还存在着标准低、标龄老等问题。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从预处理、无害化、资源化、运输规范化管理、精细深加工流程、高效利用技术、主要工艺装备技术标准等,各个环节都需要明确的标准来规范。

在国家统一标准不完善的情况下,行业标准可以起到规范行业发展秩序、引导产业发展方向的重要作用。通过法律手段强制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并明确责任主体,避免建筑垃圾回收处理时候出现相互推诿的情况。严格处罚措施,提高责任主体的违法成本,保障建筑垃圾回收处置率处于较高的水平。

二是加大对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重点企业的税收政策支持力度。对建筑垃圾资源化率达到100%、再生产品建筑垃圾使用率达到60%以上的企业,增值税按照3%简易征收,企业所得税按照15%征收。同时,建筑业“营改增”后,尽快解决建筑施工企业利用再生资源产品的增值税抵扣税的技术问题,解决建筑业施工企业的后顾之忧,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市场竞争力。

建议按照“十三五”规划相关要求,将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纳入环境保护、再生资源、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等领域的支持范围,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对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贷款利息给予补贴。

三是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产业建设。积极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收费政策,促进大众对环境污染治理理念由“谁污染、谁治理”向“谁污染、谁买单”转变。以政策保障产业的市场价值。积极推广PPP模式、BOT模式、BOO模式及其融合,因地制宜的选择合适的模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建设。

四是强化监管,推动产业发展。将建筑垃圾资源化水平纳入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加强地方政府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的动力。其次要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确保建筑垃圾的拆解、运输、回收再利用产业链封闭运行。对建筑垃圾实施备案管理,确保拆解、运输、回收利用过程中建筑垃圾不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在已经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城市,统一关闭建筑垃圾填埋场,暂时不能关闭的,应交由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统一管理,减少建筑垃圾的填埋和露天堆放,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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