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委、省政府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试点工作作为解决环境问题的难得契机,高度重视中央督察组交办环境问题的查处工作,坚持立行立改、边督边改。截至目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31批2856件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线索全部办结。结合中央督察整改要求,对于环保大检查清查出的13784个违规项目,坚决查处到位,按照分类处理的原则于2016年底前“清零”。
针对钢铁行业产能过剩、产业低端、污染严重等问题,河北省谋划开展三大行动。一是开展钢铁行业环境保护现状调查,全面摸清全省钢铁行业环保与排放情况;二是开展钢铁行业严格执法“百日行动”,重点打击污染防治设施不齐全、偷排偷放、超标排放以及无证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开展钢铁行业产能环境限值研究,以环境承载力划定钢铁产能规模,以环保手段促进倒逼钢铁过剩产能有序退出。
针对督察期间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环境问题,重点查处沙河市河北大光明等11家玻璃企业严重污染环境问题,石家庄市滹沱河流域部分断面水质及部分企业排水超标、沿岸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河道管理缺位、垃圾随意堆存问题,以及辛集市水质超标、污泥处置污染环境问题。目前,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77件(15件重复)群众举报问题,特别是省督导组检查出的11件突出环境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