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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出台首个市级“水十条” 2020年地表水实现全优良

   2016-05-10 中国环境报3520
核心提示:陕西省首个围绕水十条的市级水污染防治方案——《安康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出台。在具体目标中,到2020年全市流域地

陕西省首个围绕“水十条”的市级水污染防治方案——《安康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出台。

在具体目标中,“到2020年全市流域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颇为引人注目,这是安康市为保证一江清水永续北上而提出的硬性要求。

为保障实现这一目标,按照规划,到2020年,汉江出省断面持续稳定达到Ⅱ类水质,恒河、坝河、蜀河达到Ⅱ类水质,主要影响因子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较2015年有所下降。

《方案》首次将防范环境风险列为水污染防治的核心内容,定期评估沿江河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建立健全尾矿库环境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定期评估尾矿库风险;建立交通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风险防范体系,严格监控境内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完善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

为减轻水质污染,根据《方案》要求,今年底前,安康市将取缔所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化工、制药、皂素、煤矿、金属矿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同时,安康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恒口示范区、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已经离任的也要终身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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