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改变低价中标方式;二要加强央企和民企合作;三要建立完善补贴机制;四要通过金融创新保障投资资金。”日前,在赛迪顾问举行的《中国新能源产业地图白皮书(2011年)》(以下简称《白皮书》)发布会上,赛迪顾问能源咨询中心新能源事业部总经理王晓宁针对我国光伏产业的发展提出了4点建议。
能源产业研究中心认为,纯粹依赖政策补贴推动的单纯产业规模扩张的根基是不稳固的,产业发展初期的政策扶植目的应是培养基于技术进步的核心竞争力,而不是为了产业规模扩张。规模经济是以技术成熟为前提的,没有核心技术和效力的规模只可能是“不经济”。新能源产业是资金密集型产业,更是技术密集型产业,因此,新能源只能在技术进步的基础之上合理扩张产业规模。
中国新能源产业集聚区初步形成
发布会上,能源产业研究中心高级咨询顾问路远对我国新能源产业的产业布局进行了解读。他说:“政策和资源是影响中国新能源产业布局的重要因素。在区域政策和资源禀赋影响下,中国新能源产业集聚特征显现,初步形成了以环渤海、长三角、西南、西北等为核心的新能源产业集聚区,各集聚区新能源产业发展迅速,特色明显。”
《白皮书》对我国几个主要的新能源产业集聚区的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长三角区域包括江苏、上海、浙江等省市,是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高地,聚集了全国约1/3的新能源产能,集中了我国60%的光伏产业、20%以上的风电装备制造企业、53.5%的已建成核电站装机和近40%的生物质发电装机。
环渤海区域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山东等省市,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和装备制造业基础,是我国新能源产业重要的研发和装备制造基地,集聚了我国30%左右的风电装备制造企业。
西北区域主要包括新疆、内蒙古、甘肃等省区,是我国重要的新能源项目建设基地。该区域风能和太阳能资源丰富,是大规模风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集中区,集聚了我国90%以上的风电项目和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国家提出的建设7个千万千瓦级的风电基地,半数分布于西北。
西南区域包括四川、重庆等省市,依托雄厚的资源和重工业基础,是我国重要的硅材料基地和核电装备制造基地。其中四川集中了全国多晶硅产能的30%和产值的20%,占据了国内核电核岛核心设备50%的市场。
中国新能源产业空间布局呈三大趋势
《白皮书》认为,未来中国新能源产业在空间布局演进上将呈现出以下三大趋势:
第一,产业整体持续向政策和资源优势区域集聚。
新能源产业在我国处于成长期,产业集聚区域受到区域政府政策、当地资源等条件影响。首先,新能源产业是典型的政策导向型产业。除了国家产业政策之外,地方的配套产业政策将成为吸引企业的重要因素。其次,自然资源、矿产资源、人力资源也是新能源产业发展不可或缺的要素,企业投建新能源项目需要根据细分新能源产业特征,选择资源丰富的区域。最后,随着新能源产业发展,降低成本成为企业发展的主要任务之一。新能源企业将考虑产业半径、原材料等要素对成本的影响。
综合考虑新能源产业特征和发展趋势,总体来看,未来3~5年,我国新能源产业在空间布局方面仍将持续朝政策支持力度大、资源丰富区域集聚。
第二,大型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不断朝市场终端转移。国内大型新能源装备制造除了受到区域政策和地方资源要素吸引外,终端市场的产业半径是企业重点考虑的因素。如大型风电装备制造环节,包括叶片、整机制造等,运输距离将对产业成本产生很大影响。同时,靠近终端市场,除运输便利外,还有利于开展设备后期的运营维护工作。未来,大型新能源装备制造环节将不断向市场应用终端转移,包括风力资源和太阳能资源丰富的西北地区、西南地区,以降低成本,满足客户运营维护需要。
第三,研发和销售环节向资本和人才密集区域集聚。新能源产业研发条件需要优秀的人力资源、先进的试验设施、大量的资本投入作为支撑。目前,国内诸多新能源企业为提高研发能力,逐步将研发中心设在人力资源密集、基础设施完善的地区。
在营销环节,我国部分新能源领域也逐步面向海外市场。北京、上海等区域辐射面积广、国际功能强的地区将成为新能源企业设立营销中心的选择。
示范项目要示范指标具体化
据王晓宁介绍,2008年至2010年,我国风电新增并网的比例分别为75.72%、65%、73.90%,累计并网的比例分别为74.38%、62.50%、69.46%。“风电并网发电只占全国发电总量的0.7%,”王晓宁直言道,“风电在现实中所出现的问题表明,我国大型风电示范项目做得很不够!”
能源产业研究中心认为,我国风电产业的技术发展和规模扩张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成本问题,但并没有夯实技术基础,才导致一些问题的出现。加强新能源示范项目建设,要从技术、管理、运行等方面落实示范效益,通过设立示范指标,避免新能源项目规模化建设后期出现质量、运行等问题。
王晓宁说:“建设新能源大型示范项目,必须用指标、技术去衡量,这样才真正有意义。”
除此之外,赛迪顾问能源产业研究中心认为,在机制上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例如,目前,我国新能源发电配额制度遵循《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规定,要求权益发电装机总容量超过500万千瓦的投资者所拥有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权益装机总容量,到2010年和2020年应分别达到其权益发电装机总容量的3%和8%以上。该规划只对发电企业,并未对下游的电网企业如何收购新能源发电量进行约束,导致出现电网不愿意收购新能源发电,新能源有电不能并网的问题。王晓宁说:“事实上,在新能源电力发展上,除发电企业外,电网企业也应承担起自己的责任。”赛迪顾问能源产业研究中心就建议,为解决新能源并网问题,国家需尽快出台针对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的新能源发电配额制度。
按照能源产业研究中心的预测,2011~2015年,中国风电将进入一个稳定发展的时期,风电产业将重点解决风电并网装机、风电项目安全运行等问题;而未来3~5年,中国将成为全球光伏市场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中国光伏产业竞争的重心将从上游制造环节转移到下游的市场应用环节。
对于光伏项目招投标中的一些规定,王晓宁也提出了个人的不同意见。她认为,由于规定投标企业要有500万元保证金,30%的自有资金,10%的项目资本金,这样等于将大量的民营企业拒之门外。“央企替代尚德、英利‘联合体’的苗头已经开始出现了。”王晓宁说。她表示,应加强央企和民企在光伏产业领域的合作,“国”“民”联合,将是未来光伏市场建设中的主旋律。
对于光伏项目低价中标的方式,王晓宁同样持有异议。她说:“光伏项目低价中标应该有个范围,中标下降幅度需要一个过程,去年每千瓦时1元多,今年每千瓦时0.69元,一年居然就下降了1/3强,我认为在决标时应该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