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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花钱买服务监测空气水环境

   2016-05-12 信息时报 2960
核心提示:近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网站对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机构名单(第一批)进行了公示,共有53家监测机构进入名单。今后,深圳、佛山、东莞、惠州和

近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网站对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机构名单(第一批)进行了公示,共有53家监测机构进入名单。今后,深圳、佛山、东莞、惠州和肇庆等试点地区的空气、水等环境质量监测,都可以由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

环境监测领域将向社会开放

“现在环保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各种环境监测项目也不断增加,监测站承担日常的监测工作已经有点吃力了,更别说其他的委托性监测等。如果都要做,根本忙不过来。”东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副站长詹志薇表示。

“随着广东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政府提供的环境监测服务难以完全满足公众的需求,必须整合利用各类社会资源,构建多元化的环境监测公共服务体系。”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监测科技处处长林文指出,早在2014年10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就提出要推进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

2015年广东出台了《关于推进广东省环境监测社会化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除执法监测和国控企业监督性监测外,其他环境监测领域原则上均可向社会开放。此后,深圳、佛山和东莞三市率先被列为省级试点城市,惠州和肇庆后来也被纳入。

据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的不完全统计,目前省内有100多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承接排污企业及环保部门委托的监测业务。

社会监测机构可跨区服务

据悉,此次入围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名单有效期为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两年内。如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其入围资格。

据了解,进入名单的机构可以在环境监测社会化改革试点地区承接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项目,如环境质量监测、省控以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等。试点地区在名单范围内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推行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非试点地区可根据需要参照使用名单。

将建环境监测机构“点评网”

如何保障监测数据的真实可靠?省环保厅监测科技处负责人表示,进入名单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要接受省及业务开展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一经发现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存在自发或是委托方授意编造、篡改数据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都将予以法律的严惩。”这位负责人说。

林文还透露,广东将建设第三方环境监测可信监控平台。“环保部门、企业可以在平台查询各机构信息,选择机构下达委托监测任务,完成后还可以给机构评分,就像网购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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