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工信委会同市财政局发布2016年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资金项目申报通知。广州市财政局表示,具体申报要求、补贴范围及标准、申报材料和申报程序可在“广州市工信委网政务信息公开-通知”栏目查看。
充电设施建设资金项目采取事后补贴方式,申报项目为除个人投资建设的自用充电桩(机)以外的满足国家通用性标准要求的充电设施项目。充电设施必须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建设,且保证正常连续使用至少5年;充电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充电设备、接口、安全等相关标准,国家标准不明确的,应符合本省、市相关标准,并按要求接入广州市充电设施智能管理平台。符合要求的企业可向属地工信部门提出申请,以促进广州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