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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如何破题“垃圾围城”

   2016-05-20 中国经济时报3480
核心提示: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垃圾存量急剧上升,如何对其进行有效、无害处理是当前城市绿色发展面临的重要难题。在今年4月发布的 《中共中央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垃圾存量急剧上升,如何对其进行有效、无害处理是当前城市绿色发展面临的重要难题。在今年4月发布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着重强调要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大力解决“垃圾围城”问题,并提出到2020年,力争将垃圾回收利用率提高到35%以上。

尽管得益于政策的推动以及城乡居民环保意识的提升,垃圾处理基础设施正不断完善,处理方式更趋科学化,但是“垃圾围城”现象仍是许多城市发展急需摆脱的困境。同时也需看到,在垃圾处理方面,我国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

其实,垃圾处理难问题并非我国独有,许多发达国家也曾面临相同的困境,那么他们是如何破题的呢?

德国:立法保障循环经济

早在1972年,联邦德国政府就制定了第一部和垃圾处理有关的法律——《废弃物处理法》,在随后的几十年中该法被多次修订。1986年经过四次修订后的《废弃物处理法》正式实施,开始涉及垃圾减量化、分类管理和回收再利用,其中主要条款有: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如开发节约原材料的技术和重复使用包装;废弃物再循环,作为原材料、肥料或燃料;通过改进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理的技术,来提高废弃物管理的环境无害化水平;减少有害废弃物;识别和重新处理老的填埋场。该法规定了预防优先和垃圾处理后重复使用原则,确定了废弃物管理的优先顺序:避免、再循环、处置。

此后,德国政府开始注重从源头减少垃圾数量,1991年6月《废弃物分类包装条例》颁布。该条例规定:必须尽可能地减少包装废弃物的产生;对于不可避免的一次性包装废弃物,必须实现循环再利用;谁生产包装谁回收包装等,并从约束商品包装的生产和经营出发,来达到减少包装垃圾的目的。

1996年10月德国政府颁布了《循环经济法与废弃物处理法》,并首次将循环经济理念引人生活垃圾管理制度之中,改变了传统意义对废弃物处理的观念,引入了所有废弃物价值化的理念,要求尽可能地实现垃圾减量化和回收再利用。该法还确立了“生产者责任”和“全民责任”:促使生产者对其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负责,即“从摇篮到墓地”的管理。生产者的责任从产品的设计和生产开始,包括运输、销售、售后服务,直到产品的生命终结而进行的废弃物处理,必须贯彻始终。同时,消费者必须遵照法律规定进行废弃物处理。

在整体法律框架搭建好后,德国还根据各个行业的不同情况,制定促进该行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法规,比如《饮料包装押金规定》、《废旧汽车处理规定》、《废旧电池处理规定》、《废木料处理办法》等,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日本:严格管控下的垃圾焚烧

受到人多地少、国土面积狭小等客观因素制约的日本不能如其他国家一样大规模采用填埋的方式处理垃圾。在日本,焚烧是垃圾处理的重要手段。据了解,上世纪80年代,日本对垃圾焚烧的依赖程度居全球之首,焚烧厂的数量占全球的70%,全国超过1/3的城市固体废弃物通过焚烧处理,但是这也导致大气中的二恶英含量严重超标,成为“二恶英大国”。据了解,低温焚烧是排放二恶英的主因,二恶英类化合物不仅会造成一定程度的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也有着巨大危害,即使长期处于低浓度的二恶英环境中也有可能引发癌症。

为了解决垃圾焚烧带来的环境难题,日本政府发起了大规模的垃圾分类运动,并在垃圾处理链前端做了回收再利用等措施,垃圾焚烧厂开始大规模减少。

日本将生活垃圾大致分为两大类,可燃垃圾和不可燃(资源性)垃圾,而进入垃圾焚烧厂的垃圾,基本上是可燃垃圾中热值高的。在此背景下分类回收就成为焚烧的重要环节。

由于实行了严密的分类措施,日本现有的垃圾焚烧厂所燃烧的垃圾已经完全剔除了塑料等化学制品,燃烧的垃圾均为食物残渣等无法再循环利用,又不会造成大幅度环境损害的产品,大大降低了焚烧所造成的有毒气体排放量。

同时,日本政府还对焚烧采取最严格的管控措施,例如保持足够高的分解温度,一般在850摄氏度到1100摄氏度之间。焚烧炉内烟气停留时间在2秒以上,喷射活性炭等吸附剂,采用布袋除尘器对细微颗粒进行捕集,最大限度地减少二恶英的生成与排放。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尘以及氯化氢、硫化物、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采用烟气净化处理装置和除氮反应塔等,使其降至政府规定的“排放物中二恶英含量不允许超过0.1纳克每立方米”指标以下。

韩国:“按量付费”为垃圾“瘦身”

据韩国环境部统计:韩国1980年开始垃圾产量急剧增加,2005年韩国食物垃圾达550万吨,人均年排放量为187.2公斤,2009年人均排放量为390公斤。为了缓解“垃圾围城”的危机,韩国政府在1986年出台了《废弃物管理法》,并于2012年对该法做出了“按量付费”的调整。

其实,韩国在生活垃圾管理方面采用“按量付费”的方法最早始于1994年,当年在韩国的31个县和行政区进行试点,1995年迅速在全国范围内普及。韩国将城市生活垃圾分为4类不同的种类,并使用不同颜色的垃圾袋回收,不遵守制度者被处以最高100万韩元的罚款,该条例的颁布很大程度地促进了市民的自觉性,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开始考虑包装处理问题,企业也开始考虑如包装轻量化、减少一次性包装的使用等。据了解,该方法应用后,韩国垃圾处理减少了33%—37%。1995年韩国人均日生产垃圾为 2.3公斤,2006年则为0.95公斤,达到了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

如今,韩国对食物垃圾进行收费主要采用三种方式,第一是射频识别卡(RFID),居民用卡打开特制垃圾桶,将垃圾扔进去。系统会自动称重,然后记录在用户的账户里。用户需要每月缴费;第二是付费的垃圾袋,特制垃圾袋按容量定价,在首尔,一个10升的垃圾袋售价为190韩元 (1元人民币);第三是条形码管理系统。居民可以直接将食品垃圾扔到垃圾桶里,并购买垃圾桶上的条形码贴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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