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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公务用车将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

   2013-11-22 江西日报2190
核心提示:“至2015年底,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达到5%。”11月17日,记者从南昌市相关部门获悉,南昌市将扩大节能环保产品及再生产品消费,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
“至2015年底,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达到5%。”11月17日,记者从南昌市相关部门获悉,南昌市将扩大节能环保产品及再生产品消费,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到2015年政府采购目录中节能环保产品比例达到80%以上。

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达到5%

据介绍,为强化城区大气污染治理,至2015年底,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南昌市将继续推进“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达到60%以上,加快建设新能源充电站,2015年底建成25座天然气加气站。

同时,南昌市还提出普通公务用车优先采购经济型小排量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择优选用纯电动汽车,至2015年底,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达到5%。采取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节能照明、高效电机等产品。

一次性筷子使用量每年下降30%

据了解,南昌市将引导宾馆、酒店降低一次性筷子使用量,力争2013年至2015年全市宾馆、酒店一次性筷子使用量每年下降30%。协调推进南昌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南昌市麦园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于2014年6月底前竣工投产。

根据方案的要求,南昌市还将加快望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确保2013年底竣工;推进朝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湾里污水处理厂工程以及200吨/日污泥干化处置工程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促进南昌泉岭垃圾发电项目尽快建成投产。

水资源费征收标准2015年调整到位

为督促企业节能减排,南昌市将按照国家、省物价部门的计划和安排,完善电力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扩大应用面并逐步扩大峰谷价差。对超过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实行惩罚性电价。同时,推行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到2015年将全市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到位。

对节能环保产业重点项目、节能环保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及配套工程,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对新进入工业园区、产业基地的高新技术节能环保产业化项目,优先保障土地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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