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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电网发力!电力交易市场框架初定

   2016-05-23 中国经营报 2940
核心提示:作为本轮电力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电力市场的组建近期迎来一系列大动作。5月11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工商注册,南方电网控股,持股比例为66

作为本轮电力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电力市场的组建近期迎来一系列大动作。

5月11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工商注册,南方电网控股,持股比例为66.7%,其余股份由5家地方能源国企持有。而由国家电网独资成立的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已经挂牌运营两个多月。

进入5月以来,陕西、安徽、四川、内蒙古等十多家省级电力交易中心相继宣布挂牌成立

至此,主要负责国家指令性计划、地方政府间协议、开展跨区跨省交易的“一南一北”两大国家级电力市场都进入了实质开业运营阶段。不仅如此,进入5月以来,陕西、安徽、四川、内蒙古等十多家省级电力交易中心也都宣布挂牌成立,全国电力交易机构体系框架基本明朗。

在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等多位电力从业者看来,电力交易市场体系的建成,能够促进电力供需双方的直接交易,促进电价市场化,并在更大范围为电力资源优化配置起到作用。

此前国家发改委在电改配套文件《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提到,要选择具备条件地区开展试点,建成包括中长期和现货市场等较为完整的电力市场。在条件成熟时,探索开展容量市场、电力期货和衍生品等交易。

现行的电力交易中心仍进行的是中长期交易,同时全国范围内不同市场间的互联互通、互相融合仍未提上日程,中国电力交易市场建设仍有漫长的道路要走。

电力资源配置仍待优化“电力市场建设应中长期交易和现货交易并举,这也是新的电力市场建设的一个鲜明特点。”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负责人曾对外表示。

据了解,当这笔交易的每度电落地广东的价格为0.34元时,比西电东送协议电价每度降低0.1元。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开始运营

南方作为新一轮电力改革的“试验田”,电力市场的组建也有创新之举。南网知情人士介绍,不同于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由国家电网全资成立的模式,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的组建,采取了多家企业参股的公司制模式。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南方电网出资2001万元,持股比例为66.7%。

此前并未向外公布的其他参股股东也“浮出水面”:分别是贵州产业投资集团、广东粤电集团、云南能源投资集团、广西投资集团和海南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不过,南方电网并没有公布这5家企业的分别持股比例,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也没有具体的信息。

在完成工商注册后,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立即组织开展了第一单交易:一笔由云南送往广东的跨省电量交易,共计6亿千瓦时,交易电量由广东电网公司统购统销,在广东省内统筹平衡。而这6亿度电,是西电东送计划外的市场化增量交易。

据了解,当这笔交易的每度电落地广东的价格为0.34元时,比西电东送协议电价每度降低0.1元。交易产生的市场盈余,将按照广东省政府部门制定的补偿办法,全部用于对广东省内受影响发电企业进行合理补偿。

“这笔交易是与以往不同的市场化交易。”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往的跨省交易,主要是在落实国家指令性计划、政府间框架协议的基础上,由电网企业对富余电量进行代理交易,协商确定交易电量与电价。但这笔交易在机制设计上有了新的特点:首先引入发电企业直接参与跨省挂牌交易,在发电侧引入竞争,给发电企业更多自主选择的空间。另外,在落实西电东送战略,促进西部水电充分消纳的同时,对东部受影响的发电企业进行合理补偿,价格信号上合理反映了市场供需关系,在送电安排中实现了计划与市场的有效衔接。

作为西电东送战略的主要落实方,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在今年1~4月完成西电东送电量464亿千瓦时,增送云南富余水电5亿千瓦时,通过省间市场化交易机制,相应降价空间折合电费0.35亿元。

“尽最大能力组织跨区跨省市场化交易,减少西部弃水电量,这是交易中心今年的重点工作目标。”广州电力交易中心负责人称,在南方区域用电需求放缓、新增装机快速增长、水火电发电矛盾日益突出、东西部协调日益困难的情况下,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在消纳清洁能源、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前3月1日,由国家电网建设的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已经正式成立并展开了市场化交易。现在,两大国家级电力交易中心都进入了正式运营阶段。

5月11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工商注册,南方电网控股,持股比例为66.7%,其余股份由5家地方能源国企持有。本报资料室/图

国家级电力交易中心建成运营的同时,区域电力交易中心也如“雨后春笋”般建立起来。

5月12日,由国家电网全资组建的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在西安市揭牌。当天该中心共完成了三笔交易:通过北京电力交易平台落实陕西送四川电量1.73亿千瓦时、灵宝直流临时跨区外送华中电量0.9亿千瓦时、组织省内10家发电企业发电权替代交易11.09亿千瓦时。

记者注意到,近期福建、陕西、安徽、四川、甘肃、山东、内蒙古、江苏、新疆、青海、宁夏、天津、吉林等十多个国家电网所在区域的省级电力交易中心纷纷挂牌成立。而南方电网所在的广东、贵州、广西等省的电力交易中心也已经建成。

实际上早在10年前,国家电网就展开了三级电力交易中心建设,2016年10月,国家电网宣布旗下30个电力交易中心全部建成。

国家发改委电力体制改革专家咨询组专家、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表示,虽然新的电力交易中心仍依托于电网公司建成,但和此前仍有着很大区别——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运营和电网业务分开,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部门,而此前这些市场都是电网公司的内设部门。

现在,本轮电改下新的电力市场体系框架基本成型,但改革的任务还远未完成。

国网一位人士认为,从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以及这些省级交易中心公布的交易情况来看,这些交易都是以年、月为周期的长期交易,这种交易机制类似于此前各地推行的“大用户直购电”,这种交易主要采取双边协商、集中竞价和挂牌,交易机制实际上并不复杂,现在已经成熟。而现货交易也应该是电力市场体系的重要环节,现行交易市场还未涉及。

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电改配套文件《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提到,具备条件的地区逐步建立以中长期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补充的市场化电力电量平衡机制;逐步建立以中长期交易规避风险,以现货市场发现价格,交易品种齐全、功能完善的电力市场。

“电力市场建设应中长期交易和现货交易并举,这也是新的电力市场建设的一个鲜明特点。”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负责人曾对外表示,由于缺乏市场化的电力电量平衡机制,不能真实反映电力供需,价格信号存在失真情况,因此需要建立现货市场。

此前清华大学电机系副教授陈启鑫撰文指出,建立一个科学的电力市场交易体系,重中之重就在于构建以短期和即时电力交易为核心的现货市场。因为电能不同于一般商品,需要集中考虑供需平衡和安全约束的环节。如果没有现货市场,只靠中长期双边交易各方对部分电量的协商优化,虽也能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但这是一个“慢过程”,实际效果往往会打折扣。另外,现货市场也是促进新能源消纳的重要机制保障。

上述电力企业人士也认为,现在虽然建了诸多电力交易市场,全国范围内不同市场间的互联互通、互相融合仍未提上日程,中国电力交易市场建设仍有漫长的道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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