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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输配电成本实地监审工作启动

   2016-05-26 国际能源局 2330
核心提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6年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956号)有关要求和统一部署,5月24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6年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956号)有关要求和统一部署,5月24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在西安组织召开了陕西省输配电成本监审实地启动会。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陕西省物价局、山西省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局、国网陕西电力公司、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西北能源监管局薛浒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候守礼处长主持了陕西实地监审工作启动会,他强调成本监审是制定输配电价的基础,各方要充分认识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的重要意义;各电网企业及陕西省物价局要积极配合监审组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完成好成本监审工作;同时要求监审组要加强与企业、政府各部门沟通协调,按时完成监审工作,摸索出科学合理的输配电成本监审经验。

启动会上,监审组组长山西省物价局成本监审局王秀权副局长介绍了监审组成员、监审工作内容、方式和监审时间,并对电网企业如何配合成本监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陕西省物价局何忠局长对监审组一行到陕西开展输配电成本监审工作表示欢迎并介绍了陕西的基本情况,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分别介绍了企业生产经营相关情况,并表示一定严格按照国家监审组相关要求,全力、主动配合好此次输配电成本监审工作。

西北能源监管局薛浒副局长指出陕西电网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它是由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和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资产共同组成,两家公司共同承担陕西省输配电业务。因此在此次定价成本监审工作中,应将两家电网企业同时纳入监审范围,将两者的合理输配电成本综合考虑,形成符合陕西电网实际的输配电成本,为制定科学合理的输配电价打好基础。他表示,我局作为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在输配电成本监审方面具有重要职责;此次作为监审组成员,将认真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监管优势,积极配合做好监审工作。

启动会后,监审组将进驻陕西电网企业开始输配电成本实地审核工作,预计7月底完成基础审核工作,8月份形成成本监审报告,并于9月15日前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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