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6日从省环保厅获悉,近日福建省印发《福建省水污染防治2016年度计划》。
工业污染防治方面,福州市计划投入80万元开展闽清建陶行业专项整治(完成港城、欧美公司煤改气工程),投资2300万元推进连江、罗源县完成石材加工集中区转产关停。投入9942万元改善3个经济工业区建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其中,连江可门港污水处理厂年内竣工;福州临空经济区航空港年内建成三期污水提升泵站、不锈钢园区污水提升泵站、金港路污水提升泵站;闽清白金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年内竣工。
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方面,福州市将投入4.5亿元,建成连坂污水厂二期厂区及提标改造工程、闽清县梅溪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福清龙田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福清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年内完成新建改造供水管道150公里。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方面,我市将全面完成5000头以上生猪养殖场标准化改造,拆除上迳镇林梅云养殖场、江阴镇占泽村养殖场、城头镇峰前村养殖场和城头镇新楼村养殖场。年内完成11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开工建设1个乡镇污水处理厂。
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方面,我市需完成40%黑臭水体治理任务。闽江流域放养200万尾生态鱼,塘坂、山仔水库放养160万尾生态鱼,并完成闽侯溪源溪河道清障、生态格网护坡、生态亲水以及河道清淤工程,长乐莲炳港主河道三期(生态水系)建设工程。
重点海域、库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罗源湾力争养殖清退70%以上。同时,罗源湾、三沙湾、泉州湾治理互花米草1000亩,种植红树林800亩。
此外,各市、县将全面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将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吨,非居民不低于1.4元/吨,县城、重点建制镇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吨,非居民不低于1.2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