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宁德市将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4万平方米、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改造0.5万盏。日前,福建省办公厅发出《关于推进公共建筑和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改造七条措施的通知》,明确了改造重点、改造任务等相关事项。其中提出,今年将率先启动商场超市、宾馆饭店、高校、医院和使用中央空调系统的办公建筑以及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改造示范。
通知明确,公共建筑将重点改造达不到国家现行节能设计标准的5000平方米以上公共机构建筑和20000平方米以上社会投资公共建筑,主要改造空调、热水、照明等用能系统和建筑外窗。城市公共照明将重点改造光源、灯罩和控制系统,加快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淘汰白炽灯、高压汞灯和能效未达到国家标准的高压钠灯。
公共机构建筑、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改造一般应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按服务类项目进行政府采购,鼓励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择优确定节能服务公司。社会投资公共建筑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依法确定节能服务公司。在福建省提供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服务公司应具有较强资本实力、经营能力、工程技术实力和一定的工程实践经验。鼓励物业公司参与节能改造项目,分享节能效益。引导和支持省内大型国有企业、优质企业或上市公司开展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提高合同能源管理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