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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区:“建筑节能”向“绿色建筑”的蝶变

   2016-06-23 晶报3540
核心提示:宝安中心区图书馆、宝安中心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深圳广田绿色产业基地园研发大楼、深圳机场T3航站楼、海虹工业园……近年来,一栋栋绿色建筑在

宝安中心区图书馆、宝安中心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深圳广田绿色产业基地园研发大楼、深圳机场T3航站楼、海虹工业园……近年来,一栋栋绿色建筑在宝安区这片滨海之地拔地而起,以最大限度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着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勾勒了自然与建筑和谐共生的绿色蓝图,为“滨海宝安、产业名城、活力之区”建设夯实坚实基础。

2013年8月,《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正式实施后,宝安区建设局要求新建的房建项目必须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并要求政府投资大型公共建筑按照国家二星级或深圳金级及以上标准设计建设。在政府投资项目的示范带头下,宝安的新建建筑实现了由“建筑节能”向“绿色建筑”的蝶变。同时,该局还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多措并举大力推进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宝安区绿色建筑截至2015年底

●宝安区共获得国家级和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的项目共计63个,总建筑面积达613万平方米。

●其中,宝安中心区图书馆、宝安中心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等获国家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二星级,为政府投资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广田绿色产业基地园研发楼荣获2015年度国家绿色建筑创新奖三等奖,被列为深圳市2015年度建筑节能发展资金扶持示范工程。

●作为社会投资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的深圳广田绿色产业基地园研发大楼、深圳机场T3航站楼、海虹工业园等获评国家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三星、二星级。

积极推进 全面发展绿色建筑

“绿色建筑”并非指一般意义上植被的“绿色”,而是象征对环境无害,充分利用环境自然资源,在不破坏环境及生态平衡条件下建造的建筑。

早在2007年,宝安区率先在深圳市出台《宝安区推行绿色建筑试点工作方案》,以及《宝安区绿色建筑试点小区参考技术指标体系》、《关于建立宝安区推行建筑节能和发展绿色建筑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等相关配套文件。根据文件介绍,2008年为绿色建筑起步阶段,2009年至2010年为实施阶段,2010年开始进入全面推广阶段。

随后,宝安区建设局采用“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先后分四批确定深圳广田绿色产业基地园研发大楼等9个社会投资项目和宝安中心区图书馆等7个政府投资项目为绿色建筑试点工程。

2010年,宝安区在试点的基础上颁布《宝安区绿色建筑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符合一定规模有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都必须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符合一定规模有条件的社会投资项目,鼓励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

在暂行办法颁布后,2012年,宝安区正式编制《宝安区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构建以规划为先导,均衡发展绿色建筑的蓝图,并相继制定印发《宝安区绿色建筑发展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以及《宝安区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2013年8月,《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出台后,宝安所有新建房建项目均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多措并举强化建筑废弃物减排及综合利用

一直以来,宝安区都非常重视建筑废弃物减排及综合利用,指派业务科室专人负责,多措并举主动介入,健全各项机制,进行积极推广宣传,在各业务环节加强监管,通过采取约谈等方式创新开展工作。

“在施工图抽查环节,从源头把关要求使用绿色再生建材,在节能验收环节,重点核查使用绿色再生建材落实情况。”宝安区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宝安区严格执行《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在办理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抽查时,要求在节能设计专篇或绿色建筑专篇中增加使用绿色再生建材内容,并在施工图设计抽查阶段进行审查,对政府投资工程和保障性住房项目相应部位要求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此外,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环节,还将重点核查各项目的绿色再生建材情况,并要求建设单位提供项目使用绿色再生建材发票。

为加快宝安区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宝安区建设局积极推进西部沿江新城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厂项目的落地建设,并于2015年7月印发了《关于使用再生骨料和配合做好查违工作的通知》,积极引导预拌混凝土企业使用再生骨料。据了解,2015年,宝安辖区内的深圳市汇利德邦环保有限公司处理建筑废弃物58万吨,各混凝土搅拌站企业使用再生骨料2737.32吨。

严格把关积极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

为了推广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促进建筑节能减排,宝安区建设局严格按照深圳市相关建筑节能条例,加强建筑节能监管,严把施工图设计文件抽查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关,确保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100%落实。在“十二五”期间,宝安区共有198个民用项目通过了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建筑面积538.07万㎡,节约标准煤7.40万吨,新建建筑安装太阳能热水建筑面积195.3万平方米,集热板面积4.94万平方米。

近年来,宝安区建设局严把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关、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关和中间环节节能关。在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抽查时,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关于我市保障性住房应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并落实节能减排措施的通知》、《关于印发<深圳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太阳能屋顶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要求,严格审查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图纸,凡不合要求的,均不予通过。在验收环节,未按照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建设的项目,不予通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宝安区建设局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加强过程监管,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从根本上保障了绿色建筑的推广及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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