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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税改 节能服务公司机遇挑战并存

   2016-07-07 |3250
核心提示:今年5月,财政部网站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和《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通知明确了对水资源费改为征税,7月1日起在河北

今年5月,财政部网站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和《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通知明确了对水资源费改为征税,7月1日起在河北试点实施。

我国是全球13个人均水资源最贫乏的国家之一,人均水资源量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1/4。而河北省的水资源短缺问题更为严重,人均水资源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7,地下水超采总量及超采面积均占全国的1/3,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地面沉降和地裂等问题,严重威胁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河北省作为首个试点省份并非偶然。

通知中明确,对水力、火力发电贯流式以外的取用水设置最低税额标准,地表水平均不低于每立方米0.4元,地下水平均不低于每立方米1.5元。虽然是将之前的水资源费平移到水税,但是对于高耗水企业,其超常规取水,改革后,负担可能会明显增大。

通过对水资源实行从量计征税收,一定程度上会提高企业节能、节水意识,提高中水等循环利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据了解,全国很多地方地下水开采都比较厉害,工业用水都在大量开采地下水。即使以每立方米不低于1.5元的税额标准,高耗水企业的负担也不小,企业只有向节能、节水化方向转型,才能减少企业成本。

而节水改造一直是节能服务公司为用能企业进行改造的内容之一。“十三五”规划中提出要推行合同节水管理,其模式与合同能源管理相同。但单一的节水管理,已无法满足企业的绿色低碳发展需求,水资源税改,将进一步推动节能服务公司的业务发展。

但同时,我们也不能排除因此产生一些专业节水公司,为市场提供专业服务,这可能是节能服务公司面临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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