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省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同步取消和下放有关工作的通知》,普通干线公路、水利、可再生能源发电系统和农、林、畜牧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今后在市县就可以办理,无须再往省里跑了。
据了解,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普通干线公路,省级核准、审批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以下、年电力消费量200万千瓦时以下、年石油消费量500吨以下、年天然气消费量50万立方米的农、林、畜牧业、水利工程和可再生能源发电系统工程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今后由项目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行业意见,同级发展改革委进行节能登记表登记备案即可。
在下放权限的同时,河南省要着力整治“红顶中介”,推进涉及行政审批的中介机构去“行政化”,在人、财、物等方面与行政机关或挂靠事业单位彻底脱钩。《通知》强调,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要加强对节能评估中介机构的管理和监督,不得指定中介机构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记者栾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