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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连续两年全省第一

   2016-07-13 新余日报 1320
核心提示: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能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己任,以节能技术改造和新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能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己任,以节能技术改造和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为突破口,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能、降低公共机构运行成本为核心,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公共机构各项节能工作,成效显著。

  据统计,2015年度,全市公共机构总能耗为16194.8吨标煤、人均能耗为79.3千克标煤/人、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为3.53千克标煤/平方米、人均水耗为25.31吨/人,比2010年度分别下降了65.34%、18.42%、18.29%和21.47%,各项指标均达到预期节能目标,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节能任务。在全省“十二五”暨2015年度公共机构节能考核中,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连续两年荣获全省各设区市第一名。
 
  2013年7月1日,我市率先在全省乃至全国实现市、县(区、管委会)、乡(镇、街道办)三级无纸化协同办公。截至2015年年底,全市607个部门和单位全部纳入数字化综合办公平台,公文交换单位287家,用户达8779人,共计发文67359份,收文50万余份,累计发布会议通知、部门信息9536条。自该平台运行以来,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工作效率显著提高,每年节约办公经费2700多万元,有效推进了党政机关改革创新,并整合了信息资源,优化了政务环境,降低了行政成本。
 
  2014年1月1日,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正式实施,成为了江西省首个在市级层面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设区市。同年4月1日,县(区、管委会)、乡(镇、街道办)全面实施车改。通过推行公务用车改革,规范了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每年可节约支出约4000万元,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行政效率,改进了工作作风,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公共节能工作。
 
  除了公车改革与全市三级实现无纸化协同办公,我市积极创新工作思路,牢固树立意识节能,着力强化管理节能,突出抓好技术节能,始终把节能降耗目标的落脚点放在节能措施的落实和节能项目的实施与改造上,大力推进了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在公共机构领域的应用。2013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办公区屋面率先建成江西省行政机关第一个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分布式太阳能屋顶发电站(含微电网工程),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160吨。在全国率先(第一个)实施合同环境服务试点工程——新余市生活垃圾发电项目。预计每年可发电6800万度、节约标准煤2.16万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量216吨与二氧化硫排放量345.6吨、节约土地资源60万平方米。在全市范围开展公共机构节能节水专项行动,2014年,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总投资约2000万元,在全市公共机构进行节能节水改造,充分运用节水新技术,改装节水器具,同时更换、推广使用LED节能灯。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节水专项行动的实施,进一步加快了我市公共机构节水器具与LED节能灯的推广使用步伐,为提前完成我市“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此外,我市各级公共机构还大力组织实施能源在线监测项目、新型城镇化重点示范镇建设项目(含节能减排综合改造项目与污水处理项目)、水资源利用与保护项目、垃圾处理项目、畜牧养殖业粪污专项治理项目、小型燃煤锅炉改造项目等一大批节能减排重大项目。
 
  考核评价是推动公共机构节能的重要手段。为确保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落实到位,我市出台《新余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办法》,加大对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年度考核评价力度。同时,将年度考评成绩分别纳入我市各县(区、管委会)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与市直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中,使各地各单位都重视起来,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向纵深发展。每年年初,由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牵头,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具体组织对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严格、系统、全面的年度考评。考评结果以市政府办名义在全市进行通报,并对优秀单位和达标单位进行奖励。此外,各县(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也逐级开展了节能考核评价工作,有效地促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在全市范围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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