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经信委获悉,今年我市上报的4县1市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全部列入国家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共获中央预算内投资298万元。
据了解,为强化企业依法依规依标准用能,早日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市经信委加大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在建立市级节能监察中心的基础上,对肥西县、庐江县等4县和巢湖市在2012年均要求成立节能监察中心。2012年,市节能监察中心获得国家中央预算内资金177万元的支持,今年肥西县、庐江县和巢湖市等5县市节能监察中心在市节能监察中心指导辅助下,获得国家2014年度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支持。
我市4县1市节能监察中心申报的5个项目总投资为493万元,其中,庐江县117万元、巢湖市100万元、肥东县99万元、长丰县95万元、肥西县82万元,共获中央预算内投资298万元,占总投资的60%,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95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主要用于购买节能监察用取证设备、电能质量、炉窑烟气、超声波流量等热电检测仪器和执法流动实验车辆。本次5个项目的获批,增强了我市4县1市节能监察的能力和手段,为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