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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如何驱动绿色发展

   2016-10-24 中国节能网480
核心提示:中国政府坚持绿色发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明确提出加快推进绿色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建设,加快财税体制和投融资机制的改革,创新金融服务

中国政府“坚持绿色发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明确提出加快推进绿色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建设,加快财税体制和投融资机制的改革,创新金融服务,“发展绿色金融,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已经被列入“十三五”规划,成为中国可持续发展的新引擎。

8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顺利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委31日联合印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起了各方关注。应该说,构建和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的协力配合。

“十三五规划”中“发展绿色金融,设立绿色发展基金”成为一大亮点得到各方关注。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工程,而绿色金融正在成为绿色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已经达成了共识。我们未来要通过这种创新性的金融制度安排,引导和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绿色产业,包括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和碳金融等金融工具,为绿色金融发展提供可持续推动力。

在现有的宏观金融形势和金融改革背景,以及全国低碳发展目标之下,我国的绿色发展面临着很多融资挑战。针对解决绿色投融资经常面临的期限错配、信息不对称、产品和分析工具缺失等问题,如何通过发展创新金融工具和服务手段,多维度创新满足绿色产业投融资需求值得各方合力推动。

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和区域性绿色发展基金正当其时

建议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动员社会资本,支持设立各类绿色发展基金,实行市场化运作。《意见》首次提出中央财政整合现有节能环保等专项资金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发起区域性绿色发展基金。这就向社会各界发出了政策层面支持绿色投资的风向标,有利于激励更多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开展绿色投融资,同时更有效地抑制污染性投资。绿色发展基金的政策落地也会有助于提振投资者信心。

从国际经验来看,城市绿色转型需要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金融和民资共同推动。例如,英国绿色投资银行是世界上第一家专门致力于绿色经济的投资银行,它的作用是解决基础设施融资中市场缺失的问题,通过调动私人资本来加快向绿色金融的转型。绿色基金的发展势必会对低碳经济起到促进作用。

如何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通过绿色基金市场,带动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到低碳环保行业也成为国内外各方的关注点。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对政府通过绿色金融带动民间资本进入绿色投资领域已达成共识,而绿色发展基金可以充分运用政府与市场的双轮驱动,有效化解金融创新的资金瓶颈问题,也一定会成为中国可持续发展的新动力。

目前内蒙古、云南、河北、湖北等已经纷纷建立起绿色发展基金和环保基金,同时,也可以考虑运用担保基金有效地解决环保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担保基金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包括法国、台湾地区、菲律宾等等。担保基金可以涵盖绿色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绿色债券、绿色PPP项目担保等,并通过市场化、差别化的担保政策、补贴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等综合调整,以担保的完善推进绿色产业融资的风险管理与激励机制创新。

PPP模式助力绿色发展基金

从国际经验来看,单靠政府资金已不能满足大量的公共基础设施投资需求,利用国际及国内民间私人资本进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PPP模式逐步成为应用广泛的项目融资和实施模式。

《意见》指出,支持在绿色产业中引入PPP模式,鼓励将节能减排降碳、环保和其他绿色项目与各种相关高收益项目打捆,建立公共物品性质的绿色服务收费机制。

第一, 在大气、水、土壤三个“十条”以及PPP等新模式的推进下,“十三五”环保市场潜力巨大。建立公共财政和私人资本合作的PPP模式绿色发展基金,提高社会资本参与环保产业的积极性,是推动绿色基金发展的重要路径。绿色基金可以用于雾霾治理、水环境治理、土壤治理、污染防制、清洁能源、绿化和风沙治理、资源利用效率和循环利用、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生态保护和气候适应等领域。基金可以通过银行贷款、企业债、项目收益债券、资产证券化等市场化方式举债并承担偿债责任。在实践中,可以考虑以地方财政投入启动资金,引入金融资本和民间资本成立绿色产业基金。当地政府在资金筹集和投向等方面发挥政策引导作用。

第二,鼓励各级政府以多种形式发起或参与发起PPP模式的绿色发展基金。建议根据不同的绿色发展基金特点合理确定政府定位和参与方式。同时,政府出资的绿色发展基金要在确保执行国家绿色发展战略及政策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方式进行投资管理。

为提高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积极性,拓宽项目融资渠道、优化各方投资风险、中央与地方两级政府都在积极探索成立PPP引导基金,包括财政部与国内10家大型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1800亿PPP融资支持基金,财政部与山东、山西、河南、江苏、四川及新疆等地都成立了不同规模的PPP引导基金。目前由省级政府或地市层面出资成立引导基金,再以此吸引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合作成立产业基金母基金的方式比较普遍。例如“山西省改善城市人居环境PPP投资引导基金”、江苏PPP融资支持基金就是这种实例。其他地区可借鉴相应经验,出台这种PPP模式绿色基金的法规和操作指南,为社会资本参与创造一个比较稳定的法律环境。

第三,支持绿色基金发展的财税金融相关政策在还需要地方层面予以推进

《意见》指出,地方政府可通过放宽市场准入、完善公共服务定价、实施特许经营模式、落实财税和土地政策等措施,完善收益和成本风险共担机制,支持绿色发展基金所投资的项目。

同时,应陆续出台具体政策鼓励以解决民间资本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例如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浙江省、重庆市等设立民营企业投资引导基金,在低碳环保、市政基础设施、先进装备制造、科技成果转化等领域扶持创新型企业发展等。同时,要有效保障投资人的利益,真正搭建民间资金与政府项目之间的普惠桥梁。

绿色基金将成为国际绿色金融合作的新动力

从绿色金融体系的国际经验来看,在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绿色基金在近年得到了较大发展。在发达国家,绿色基金的发行主体主要是机构,尤其是1996年在美国成立的社会投资论坛,为美国生态投资提供了广阔的交流平台,同时也标志着美国包括绿色投资基金在内的SRI进入高速发展阶段。

应该说,国际投资的绿色化和环境社会责任的承担已经成为关注热点,而绿色基金也会成为全球绿色金融合作的重要路径。加强绿色金融的国际合作,支持社会资本和国际资本设立各类民间绿色投资基金将成为绿色发展的合作重点。

未来可以通过这种基金的模式鼓励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并共同创造绿色就业机会。未来我们可以联合全球的合作伙伴,通过PPP模式的绿色基金在一带一路进行绿色投资,推动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绿色金融的国际合作。而亚投行、丝路基金、亚洲开发银行、金砖银行、国际金融公司等在推动亚太金融合作、“一带一路”基础设施投资方面也更多强调绿色投资。相信《指导意见》的颁布实施,有效助力绿色发展基金推动政企合作,拓宽绿色投融资和国际合作进程,统筹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为绿色金融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多的助力。

本文作者:安国俊(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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