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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十二五”碳排放“国考”获优秀

   2016-11-22 中国节能网640
核心提示:11月20日获悉,经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考核评估,并报国务院同意,我省十二五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为优秀,并得到国

11月20日获悉,经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考核评估,并报国务院同意,我省“十二五”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为优秀,并得到国家发改委的通报表扬。考核结果显示,2015年我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4年下降7.21%,完成了我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设定的碳强度年度下降0.62%的目标;我省“十二五”期间二氧化碳排放累计下降22.52%,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下降17%的规划目标。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按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要求,狠抓碳强度降低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实,是我省“十二五”时期碳排放通过国家考核的主要原因。

为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碳强度降低目标任务,“十二五”期间,我省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设立了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迈上新台阶;通过多种措施积极推进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公共机构节能,着力推进节能降耗。“十二五”时期,我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8.26%,超额完成“十二五” 能耗强度下降16%的目标任务;坚持把推进能源结构优化、发展清洁能源作为转变发展方式、促进节能减排、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简化、下放了非化石能源项目建设审批流程和权限,大力发展清洁能源。

同时,我省通过及时分解营造林生产计划、组织开展森林质量提升活动,以及封山育林、人工造林、退耕还林等多种手段,增加森林碳汇。“十二五”期间,我省完成人工造林面积69.5287万公顷,为国家下达计划的110.95%;广泛开展低碳试点示范建设,积极探索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可持续发展之路,除南昌市、景德镇市、赣州市被列入国家级低碳试点城市外,我省还选择贵溪、分宜等10个县(市、区)开展省级低碳发展试点工作,取得各具特色的低碳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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